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郑州海关了解到,近日,我省新郑综合保税区正式被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为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成为除有自贸区省(市)外特别获批的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一,将于9月1日起正式享受试点优惠政策。
另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分别位于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
新郑综保区内企业如充分利用该项优惠政策,可自主合理降低税负、降低成本,更有利于区内企业灵活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例如,某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企业有一批原定计划出口国外的产品,因国际市场形势变化无法出口国外,则按照现行规定,该企业可选择申请内销到国内市场(即“二线”内销),但需要按照进口货物缴纳产品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如该企业在新郑综保区内,则自9月1日起,该企业在申请内销国内市场时,可以选择按照最终产品申报或按照当初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原材料进行申报,通过综合测算申报价格和对应税率,最终选择缴纳税款较少的方式进行申报缴税,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实际税负。
郑州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项试点政策在新郑综保区实施,是对入驻新郑综保区的生产加工性企业又一实质性利好,有利于增强新郑综保区招商引资的竞争力,吸引更多国际性加工制造企业入驻,加速产业聚集,推进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快速发展。(记者 侯爱敏 通讯员 李辉)
记者昨日从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获悉,今年前11个月,该区进出口总值达2839亿余元,同比增长37.73%,超越去年全年进出口总额,占全省进出口值约67.5%。
同比增长37.73%,超越去年全年进出口总额,占全省进出口值约67.5%。
9月5日,记者从郑州海关了解到,9月2日,首批苹果新品手机从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作业区顺利出货,货物共计8.47万部,总重46.69吨。
9月5日,记者从郑州海关了解到,9月2日,首批苹果新品手机从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作业区顺利出货,货物共计8.47万部,总重46.69吨。截至5日凌晨,郑州综保区海关已连续监管新品手机92车次,涉及新品手机37.1万部,总重211.50吨,主要运往美国、英国、荷兰、意大利等地。
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发展,争取实行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推行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力争成为国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试点。
昨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和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
河南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5个领域28项改革事项中,已复制推广19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6项改革事项中,河南已复制推广5项。
记者22日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了解到,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一年多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上海自贸试验区2013、2014两版负面清单公布后,有关方面评价清单偏长,开放度不够,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4月16日,河南省进出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与加拿大全球交通枢纽中心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信息交流、电子标签、集装箱业务等多个领域加强合作。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互联互通、大通关和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方案》还进一步提出了优化口岸执法资源,开展查验机制创新和综合执法试点等改革举措,探索体制创新。
贵州省人民政府19日公布,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同意设立贵安综合保税区,这是贵州省第二个获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
12月25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郑州关区复制推广媒体推介会上发布消息,上海自贸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已有9项在郑州关区复制推广,郑州特殊监管区域内百余家企业可在家门口享受上海自贸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