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江浩
政府当被告,以后也不能“耍赖”了。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简称《意见》)意见的公告。《意见》拟规定,各级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直接或者变相拒绝应诉,不得拒签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的法律文书。
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民告官”的事例也逐渐增多。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士指出,目前,特别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省各级行政机关面临着应诉案件数量激增、应诉能力不强等新情况。
《意见》认为,各级行政机关应克服不愿当被告的思想,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直接或者变相拒绝应诉,不得拒签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的法律文书。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主动参与人民法院开展的调解工作。
不过,当下,有些还不习惯当“被告”的行政机关,在面临行政应诉时,应诉的质量和效率都不是很高。
所以,《意见》认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对于属于规定范围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不能出庭应诉的案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委托相关熟悉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
据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上述提到的规定范围案件,主要包括5种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具体如下:
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且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情重大复杂,对本机关行政管理或者行政执法活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有关规定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其他行政诉讼案件。
除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强制要求外,《意见》还指出,在应诉时,行政机关还应该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积极参加庭审,注重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等工作。
对于应诉不力,推诿扯皮者,意见指出,将行政机关应诉案件办理质量、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对于行政机关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行政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1989年,《行政诉讼法》制定出台,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实施以来,在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诉讼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也日渐突出,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反映强烈。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民告官”式的行政诉讼,如今正变得稀松平常。上海三中院是司法改革试点的产物,而行政相对人同行政主体间的争议更多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上海三中院副院长璩富荣直言,不是说市政府没有败诉,其行政行为就没有瑕疵,但这些瑕疵尚不足以否定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014年岁末,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在沪成立,至今已运行满一周年。为了解决跨行政区划法院院长由谁选举,副院长、庭长、法官等由谁任命的问题,马怀德建议尽快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进而在省内设置跨行政区划法院。
8月25日上午,信阳市中院公开审理上诉人该县龙山乡沈畈社区沈畈组诉被上诉人罗山县人民政府、罗山县国土资源局及原审第三人陈某土地登记管理一案,罗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程功言、罗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甘浩东出庭应诉。
“民告官”的行政诉讼,过去一直被“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所困,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5月1日实施以来,“民告官”案件呈增多之势。
去年7月,郑州中院明确四类案件实施异地管辖,6月11日,郑州中院再次向媒体通报,对各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案件,全部实行异地管辖。根据省高院通知精神: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以郑州市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等6个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
去年7月,郑州中院明确四类案件实施异地管辖,6月11日,郑州中院再次向媒体通报,对各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案件,全部实行异地管辖。根据省高院通知精神: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以郑州市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等6个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
金水区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称,该院以往每天受理案件多则百余件,而现在每天200件案件成为常态。省高院立案庭审判长薛玉清表示,目前,省高院正在密切关注群体性和敏感案件的立案登记和审判工作,探索新模式和新机制。
5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开始实施,地方法院在意见实施前纷纷出台实施细则,对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加以细化规定。如今,最高法院正式在全国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按照试点法院的经验,全国法院即将面临着一个受案特别是行政诉讼受案的高潮。
地铁内乞讨卖艺最高罚1000元 5月1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将实施,在地铁乞讨、卖艺、散发小广告等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核心提示|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4月9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8个“民告官”典型案例。在张冬亮等人诉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政府行政信息公开案中,因政府拒收群众材料,逾期不答复,法院最终判政府败诉。
3月10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从2014年上半年开始,河南省法院系统将以县级政府和地市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和所有环境保护类行政案件实行异地管辖。2013年9月,在河南省法院系统多年排名不佳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破冰”,在全市基层法院试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取得明显效果。
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二次审议,建议增加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这也意味着“民告官不见官”的尴尬有望破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