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来到河南,跟郑州中院、洛阳中院等7个中院和中牟县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的环资庭庭长、副庭长坐到一块儿,聊起了这两年为了“碧水蓝天”咱环资庭都做了哪些工作。□东方今报记者 刘羽/文 李新华/图
涉环境资源类犯罪 郑州去年260人被判刑
省高院对郑州两级法院的环资审判工作十分关注,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刘晓云副院长、袁永新副院长和王韶华专委(审委会专职委员)多次到郑州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郑州中院的于东辉院长,对中院和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的组建和工作开展也多次作出批示。按照郑州市编办的批复,郑州中院环资庭已经组建完成并开始受理案件。继中牟县人民法院率先成立了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之后,近日,新郑市和登封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也已获批准。郑州中院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基层法院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今年年底全部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
2015年以来,郑州全市各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7件,审结120件,判处犯罪分子260人。
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312件,包括相邻环境权益纠纷,自然资源使用权纠纷,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以及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共审结216件,其中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19件。全市法院还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44件,审结161件。
污染纠纷每年增速超20% 通过司法解决的不足1%
由于缺乏相关的专门审判机构和审判人员,环境资源保护司法相对滞后,目前,我国环境管理的模式仍是以行政机制为主,手段过于单一,法律手段应用不足。我国环境污染纠纷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递增,但真正通过司法诉讼渠道解决的不足1%。
在座谈会上,几位发言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都提到,想天天见到蓝天白云,那就要“强化司法机构的作用和地位”。
“生态资源、环境资源保护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如今扭转环境恶化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人民群众的核心诉求。”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徐哲曾表示,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是推动河南法院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
目前,郑州中院、信阳中院等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多实行对环境资源类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
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在座谈会上说,环境资源审判庭办的案子,咱不求数量得求质量。“办一个要成一个,不是搞多而是搞好。特别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案子,不仅要在社会上有影响,还得让大家有反思”。
环境资源审判要专门化 构建协同审判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说,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就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专门化。 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始集中推进专门审判机构建设,系统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改革由此开始。2015年11月,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牢牢扭住审判专门化这一“牛鼻子”,着力锻造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
王旭光说,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改革,核心是理念规则的专门化,方法是机构机制的专门化,关键是法官团队的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就是工作重心从形式专门化逐渐向内容专门化转换,而且是不断提升法官团队专业化素养的过程”。
环境资源案件涉及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涉及矿产、林业、草原、河流、湖泊、滩涂、海洋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案件,涉及碳排放、能源节约、绿色金融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与气候变化应对相关的案件,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省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王旭光指出:“环境资源案件点多面广,类型多元,数量众多,需要各级法院积极探索构建协同审判工作机制。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审判之间要相互配合,形成环境资源审判的整体合力。”
■盘点
全国各地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设立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7月3日,最高法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河南省 2014年4月22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
2014年6月23日,信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
2014年9月3日,洛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挂牌成立。
2015年12月,孟津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
2016年3月29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2016年6月1日,南阳中院环境资源保护第一、第二合议庭正式成立,并于当日开始受理案件。
福建省 2014年5月23日,福建省高院林业审判庭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是中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审判庭。
山东省 2010年4月,青岛城阳区法院成立环保法庭。
2016年6月,山东省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云南省 2008年12月,昆明中院率先成立环资庭。
2016年2月,云南省编办批复省高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湖南省 2016年6月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
经审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促进中心符合相关法律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规定,属于洛阳中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记者查询了解到,本案则是首例由河南省内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国第一起涉及跨省固体废弃物损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2012年起,市检察院二分院辖区建立了横跨三峡库区9个区县的跨区域环保检察工作机制,集中审查起诉环保刑事案件。 身处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市检察院二分院,正试图以成体系的刑事司法组合拳,打一场生态涵养持久战。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牵头,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我国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
“她”,被人称为母亲、姐妹、女儿、妻子……,“她们”的身影活跃在社会各个领域。 【故事】由于孩子尚在哺乳期,经申请,85后大学生“村官”朱虹带着4个月的宝宝和丈夫一同来京。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以高票赞成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这是环保法实施25年来的首度大修,同时也首次对环境公益诉讼作出了规定。新的环保法明确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环保税将取代排污费、第三方环评机构违法需承担连带责任等一系列新规。
环保国策入法固然必要,但国策的贯彻施行还得落实在具体制度中。“环保国策入法”的重要意义,必须要通过给社会更多法律赋权来实现。依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社会舆论看,生态文明建设应置于重中之重的位置,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然而,从政府治理方面来看,中央各部委之间、各级政府之间、各个部门之间还没有达成政治共识。从现实看,这种政治共识是否达成,还取决于违法代价和环保标准的高低。
3月29日,河南省高院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首次亮相。徐哲说,水、空气等环境介质往往跨行政区域流动,跨行政区划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对于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能有效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维度,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记者12月10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高我省污染治理水平。
数据显示,近年来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司法解释出台后,环保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的案件有700多起,超过了以往10年移送案件总数。2014年上半年,环保部门向公安移送案件达800多起,超过了2013年全年的总数。
在20个月中,草案经历4次审议,最终定稿。
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环保法修订案。新环保法还明确: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因污染大气被诉讼索赔3000万元。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环保法今年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年初,针对公益诉讼条款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详细规定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昨天,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