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和丈夫周某结婚30余年,婚后双方生活稳定、感情基础稳固,并育有一子,现已成年。2015年2月,周某以政府欲征收高额房产税为由哄骗刘某签订了《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房屋和汽车归周某所有。后来,周某趁刘某旅游在外,留下一封信便带走了五万元现金、房产证、物业资料、车证等贵重物品去了美国。后经证实,周某早在2013年就与一女子发生婚外情并于2015年12月在美国产下一女,周某同她们共同生活。
房子面前,婚姻俯身屈就。拆掉一个家庭,就能多收获一套房子。受房贷政策影响,实践中出现了上面所谓的“中国式离婚”即假离婚的现象。
那么假离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假离婚后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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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具有法律效力一旦领证即解除婚姻
假离婚,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简单说来,夫妻双方不是真的要离婚,而是出于一定的目的而暂时离婚,等目的达成之后再复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他们的离婚行为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对此并没有禁止性规定。假离婚的夫妻一旦领取离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就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
最大风险即假戏真做
假离婚最大的风险就是“假戏真做”。因为按照夫妻双方当初的设想,双方在假离婚的目的达成后是要复婚的。但人心隔肚皮,即便是夫妻,也有看不透的时候。实践中,不乏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其实是真的想要离婚,提出假离婚的目的是为了骗取另一方的配合。当目的已经达到,对方满怀希望提出复婚时,却被无情拒绝,说好的复婚就这样不了了之。没办法,婚姻是自由的,人家不想复婚了,可是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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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问题易引发争议
在假离婚案件中,容易引发争议的还是财产问题。对于财产归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时通常会以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作出安排。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就可能会约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一方所有。可当双方最终并未复婚时,另一方无疑会认为自己的财产权受到了侵害,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或者撤销离婚协议。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的裁判观点认为,《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公平性也不是对离婚协议的考察因素,即使离婚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也不属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相反,《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只有当事人举证证明存在欺诈与胁迫两种情形,即意思表示不真实时,才能够否定离婚协议的效力。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即使将来复婚,复婚前已经分割的财产也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婚前个人财产。“人生就像一场戏,因为有缘才相聚。相扶到老不容易,是否更该去珍惜。”假离婚的风险很大,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毁了整个家庭。
(法务之家曹程富)
按照政策,以户为单位计算,秦红和先生名下已有两套房,在上海不能再贷款买房。秦红介绍,按上海市规定,300万以上的房子属于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为70%,与之相对,300万以下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为50%,“300万在上海只能买60平米的房。
时隔两年,郑州市再次启动楼市“限购令”,为了购房名额,“假离婚”又热了起来。对于财产分割,“假离婚”协议的效力,比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备案的离婚协议效力要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落得人财两空。
对于财产分割,“假离婚”协议的效力,比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备案的离婚协议效力要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落得人财两空。
当日15时20分许,何山将男子手中所提的白酒拿走,又将男子搀至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随后拿出50元钱要求的哥帮忙将男子送回花园口的家中。
男子自称在花园口区域居住,最近想再买一套房,就和妻子商量假离婚,离婚证办下来后妻子不见了,几番联系和寻找后他发现假离婚弄假成真了。当日15时20分许,何山将男子手中所提的白酒拿走,又将男子搀至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随后拿出50元钱要求的哥帮忙将男子送回花园口的家中。
记者在金水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8日下午办理离婚的80后占主流,其中还有一个男方是1993年出生,女方1995年出生,俩人8月才登记结婚。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离婚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上海楼市限购将升级”的传言虽已被辟谣,但其引发的“离婚潮”却未平息。9月5日,厦门继苏州之后,成为第二个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线城市,加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全国已有6个城市实行了不同程度的限购政策。
部分地区再现应对楼市调控的假离婚潮。网民“舒圣祥”也表示,“楼市离婚潮”表面是人们为了购房而不择手段,背后却是楼市调控仍停留于复杂的“需求侧调控”而非简单的“供给侧调控”的弊端。
结婚30年的丈夫周先生以政府欲征收高额房产税为由,劝说妻子刘女士与其“假离婚”。
结婚30年的丈夫周先生以政府欲征收高额房产税为由,劝说妻子刘女士与其“假离婚”。刘女士诉称,她和周先生于1985年9月28日结婚,婚后双方生活稳定、感情基础稳固,并育有一子,现已成年。
社交媒体近日流传的一则“假离婚骗贷700万炒房”消息引发关注。数据显示,首套房方面,农行调整为8.3折,南京银行、建行、天津银行、东亚银行调整为8.5折,花旗银行调整为8.6折,利率8.5折仍为主流;二套首付方面,南京银行调整为4成。
社交媒体近日流传的一则“假离婚骗贷700万炒房”消息引发关注。数据显示,首套房方面,农行调整为8.3折,南京银行、建行、天津银行、东亚银行调整为8.5折,花旗银行调整为8.6折,利率8.5折仍为主流;二套首付方面,南京银行调整为4成。
这几天,网络社交媒体上,一条所谓“炒房终极模式”被高频次转发,引发热议。一道看起来“完美”的“稳赚不赔”的算术题,在业内人士看来,“属于梦想,不可能”。
本市一男子为躲债与妻子办了假离婚,将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当天等到晚上10点,被他打走的妻子仍未返家,躲债男不忍10多岁的孩子没人管,便决定把孩子送到位于杜儿坪的姥姥家。
齐女士当天本来是陪朋友去看房,但她对房子确实很动心,售楼小姐见状便极力怂恿她趁着价格优惠订一套。新政策出台肯定有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另外,住房限购政策是为了抑制投机,稳定房价,市民完全没必要办离婚规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