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河南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新政,参保居民因大病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标”可享受医保“二次报销”。
按规定,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医疗费用越多报销比例越高政策,分段按比例报销。其中,参保人员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1.8万元以上部分, 1.8万元~5万元报销50%,5万元~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记者 王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司副司长陈金甫今日介绍,按照中央的要求,大病保险的支付要向困难群体倾斜,这种倾斜体现在用有限的资金制定特殊政策,比如制定合规医疗费、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这样一些特殊的保障政策,对困难群体进行倾斜。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大病保险试点以来,推动了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了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有力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卫计委主任李斌、社保基金会理事长谢旭人、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到会应询,回答提问。
2003年,我省启动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0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实施;2013年,又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破解老百姓看病难、大病难、因病致贫这些难题的道路上,河南的脚步从未停歇过。
经过1年多时间多个城市的试点,报销范围更广、报销额度更高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于明年起全省覆盖。昨日,来自省卫计委的消息称,备受期待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将正式公布,这将惠及全省8262万名参合农民,大病患者将能“二次报销”。
这意味着患大病的老百姓将“减负”。
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大病保险全省铺开后,那些为昂贵医药费发愁的大病患者将切实“减负”,困扰这些患者及其家庭的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有望缓解。
2014年两会期间,有关保险的政协提案较多涉及到养老、大病保险等方面。将尘肺病纳入民政部门即将启动的重特大疾病保险,将尘肺病家庭纳入低保;对尘肺病家庭子女上学给予一定补助等。
2014年两会期间,有关保险的政协提案较多涉及到养老、大病保险等方面。将尘肺病纳入民政部门即将启动的重特大疾病保险,将尘肺病家庭纳入低保;对尘肺病家庭子女上学给予一定补助等。
2月8日,国务院医改办发布了2014年的一号文件 《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该《通知》要求在2014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开展地区要总结经验,继续扩大,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
国务院医改办近日给出的最后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所有省份要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大病保险将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广。
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提速。记者12月30日从省卫生厅获悉,在现有郑州、新乡两地试点基础上,2014年再选择洛阳、平顶山等11个省辖市作为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全省试点城市总数增至13个。郑州市作为我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截至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已补偿参合农民10142人次,补偿金额达到3081.34万元。
预计明年1月1日起,合肥居民可在四个点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今年10月1日以后住院的患者都可享受这项政策。2 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参保内个人自付住院费超过2万元,分段确定报销比例,最低可报30%,最高个人自付超50万元以上能报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