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立案登记制实施首个工作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当场立案103件
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文 首席记者 袁晓强/图)昨天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第一个工作日,记者从郑州市各区法院了解到,立案总数比平时增加了三成多,但未出现“井喷”现象。
排号机派上用场
昨天上午10时左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立案大厅,十多名当事人在等待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跟银行一样,排号等待。”市民张先生说,因为有排号机,秩序一点都不乱。
在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同样也引进了一台排号机,增加了三个立案登记窗口和一名诉讼引导员。
而在中原区、惠济区、管城区、高新区,立案大厅全都有诉讼引导员。
不知被告住址也登记
在惠济区法院,当事人王先生是“立案登记制”第一个受益人。
王先生从老家带了三名工人,跟着一个小包工头干桥梁工程,小包工头如今拖欠了他们四人4万元工资。
“我给他打电话,一说工资的事他就挂电话,后来干脆不接我电话了。”王先生说,他只知道包工头的名字、车牌号、联系方式,不知道包工头的具体住址。按照新实施的“立案登记制”,法院不能拒收当事人的诉状。
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王先生的案件进行了登记。
立案多了但未“井喷”
昨晚7点,记者从郑州市中院了解到,实行立案登记制首日,郑州市两级法院共接待当事人992人次、案件600余件,其中当场立案589件,不予登记的79件。其中,金水区法院立案最多,当场立案103件。
“日均受理案件增加了35%,未出现‘井喷’的情况,其中基层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略有增加。”郑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说。
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两天来,记者每天早早来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本以为该院立案大庭会人满为患,但实际情况却没有想象中那么热闹,立案法官和往常一样平静热情地接待几位来立案的当事人,并没有出现立案高峰。
5月4日是全国法院自5月1日起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第一个工作日,河南三级法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立案登记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昨日,在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称,从5月1日开始,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立案数增长29%。孙军工表示,拆迁纠纷等案件,各级法院一律登记立案。
5月1日,备受关注的立案登记制将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案件受理工作,4月29日,临颍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县人大、法院、群工部、法援中心和律师协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研讨会,准确理解和把握改革精神,深入讨论实施细节,统一思想和行动,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推进。
为迅速贯彻全国法院和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立案登记制工作,4月20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及时召开立案登记制工作推进会,就如何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作出部署和安排,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新卫主持,该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立案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法院“立案登记制”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强调:对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不收材料、不予立案、不下裁定行为,一律追责问责。目前,省高院正积极建设诉讼服务网和12368热线电话系统,建成开通后,将接受群众举报,采取坚决措施追责问责。
4月以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在广泛动员、深入学习、充分调研以及强化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备等精心筹备的基础上,于5月4日开始正式施行立案登记制工作制度。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印发该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15日印发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