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濮生
河南省粮食局原局长曹濮生受贿、贪污案在省高院终审落槌,一审法院认定的曹濮生受贿689万余元,贪污440万元,二审法院审理后予以认可。一审判处曹濮生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曹濮生的上诉被驳回。
曹濮生最大一笔贪污和受贿款,来自为防止他人在全国“两会”上举报而侵吞下属企业财产,并向房地产公司索贿,所得的800万元最终用来“封口”。
案情
A
“封口”之辩
防止被人举报,要求两家企业各出400万用来“封口”
曹濮生2006年2月出任河南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2006年12月,省粮食局下属企业河南金粮源商贸有限公司与美籍华人邓某,在郑州合资成立了河南龙胜行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双方共同出资876万元,其中邓某出资657万元。
到了2010年,龙胜行公司亏损停业,邓某找到曹濮生及金粮源公司总经理要求赔偿投资损失,均被拒绝。
2011年3月初,邓某以在全国“两会”上散发曹濮生的腐败问题材料为要挟,要求曹赔偿其损失。
曹濮生召集河南某粮食公司总经理胡某和河南某置业公司董事长薛某,要求两家各出400万元凑齐800万元给邓某。
辩称“为平息对省粮食局干部职工的举报”
一审法院认定曹濮生向河南某置业公司索贿400万元,贪污河南某粮食公司公款400万元。
曹濮生对此予以否认,他在上诉中辩解称,他安排两家公司借款800万元给邓某,是为了平息邓某在全国“两会”上散发涉及省粮食局40余名干部职工的举报信,让邓某用于龙胜行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贪污、受贿犯罪。
二审法院称,多名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足以证实曹濮生是为了防止邓某在全国“两会”上举报他,而向邓某支付800万元,其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而不是单位集体利益,更不是交由邓某用于龙胜行公司的发展经营。
记者26日从河南省粮食局了解到,目前河南粮食收购工作整体平稳有序,但由于雨雪天气、仓容紧张、布点不均衡等问题困扰,收购进度迟缓,排队卖粮现象比较普遍。
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月9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河南省粮食局原局长苗永清(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依法指定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1年5月,曹濮生被河南省纪委“双规”。
昨日上午,南阳市中院对省粮食局原局长曹濮生受贿、贪污一案公开进行宣判,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2004年至2011年期间,曹濮生利用其担任新乡市政法委书记、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省粮食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8万元。
为了切实保护粮农利益,省粮食局还公布了夏粮收购举报方式,将对夏粮收购过程中的打白条、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今年的小麦品质好了,价格自然就高了,一级麦的收购价格比三级麦每斤多4分钱,达到1.22元一斤。
6月16日下午,河南省粮食局局长苗永清到宜阳县调研指导粮食流通工作。洛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建洛、市粮食局局长张国松、宜阳县长黄晓玲、副县长张飞跃等陪同调研。
河南省粮食局服务承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粮食价格基本稳定。
还有不到20天我省小麦就将进入收割期了。日前,记者从省粮食局了解到,各地粮食部门和有关粮油收储企业已开始腾仓备容,迎接今年的夏粮收购。
我省秋粮收购平稳有序。12月10日,记者从省粮食局获悉,自10月份开始收购今年新产秋粮以来,我省已收购各类秋粮51.98亿斤。省粮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我省已收购玉米42.5亿斤,晚籼8.44亿斤,粳稻1.04亿斤。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3月14日,记者从省粮食局获悉,目前我省已有13个省辖市和3个县(市)粮油检验机构被国家粮食局授权挂牌“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我省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初步建立。
今年,我省将在夏粮收购前为全省农民发放5万套小粮仓,帮助农民解决储粮问题。省粮食局副局长乔心冰说:“只要按照要求,存上两三年是不成问题的。尽管是粮食大省,但是遇到灾荒年,多存一些粮,粮食储好了,要比我们政府拿粮食再搞生产救灾要方便,效果要好的多。”
昨天下午,第三届河南省粮食行业劳动模范表彰会议在郑州召开。获得本次表彰的郑州瑞阳粮食有限公司的尚海涛说,粮食行业脱离计划经济后,经历了阵痛,不少粮食人曾经灰心丧气,觉得这个行业没有了出路。
我省今年首轮巡视日前启动,省委将派出10个巡视组,对省委农办等30家省直单位开展专项巡视。省委第三巡视组近日进驻省统计局(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开展专项巡视工作。
我省今年首轮巡视日前启动,省委将派出10个巡视组,对省委农办等30家省直单位开展专项巡视。省委第三巡视组近日进驻省统计局(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开展专项巡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