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女士所开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也没有办法证明“夏足珍”就是“夏小珍”
有两个户口或名字,不是一件很“跩”的事情,相反,有些时候,它所带来的困扰,会超乎你的想象。
郑州的夏女士,因为双户口的问题,导致自己在股市里的几万元钱成了镜花水月——只能看不能摸。
警方提醒,户口变动后应尽快注销之前的户口,拥有多户口是违法的。
事件
A 她成了“双户口者”
夏女士在湖北十堰登记的户籍名字是“夏小珍”,两年前,已经在郑州打拼20年的她通过购买二手房落户郑州。
在郑州入户时,她把名字改成了“夏足珍”,身份证号码也进行了变更。
但此时,她在老家的户口并没有注销。自此,她成了拥有两个名字、两个身份证号码的“双户口者”。
之后,她用湖北十堰的身份信息在郑州办了一张工商银行卡,开户行是棉纺路与秦岭路交叉口的郑州秦岭支行。利用这张银行卡,她不仅办理了存取款业务,还绑定了股票交易业务。
随着国家清查双户口动作的深入,今年8月份,她将十堰的户口注销,而那个老的身份证,也被她“剪巴剪巴扔了”。在她看来,此后遇到的种种问题,都是由这次销户引起的,麻烦的种子就此种下。
办事
B 没了“有效证件”,股票成了“别人的”
在她销毁“夏小珍”那张身份证前,以“夏小珍”这个名字办理的工商银行卡丢过一次,她就又用“夏小珍”的身份证补办了一张,但那次,她忘了转移银行卡绑定股票交易业务。等到她想起这一切时,她的老户口已经被注销,“夏小珍”的身份证也已不复存在。
“也就是说,我不能操作银行、证券公司的关联业务。股票上的钱还在‘夏小珍’的户头上,如今的‘夏足珍’无权动用。”她说,目前她只能凭借银行卡和密码办理存取款业务。
银行方面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夏女士只要能开一份“两个户口的身份信息同属一人”的证明,股票业务就可以恢复办理。
最后,奔波数次的夏女士从老家开来了一张名叫“公民身份号码更正”的证明,但上面却没有银行方需要的“同属一人”的字样。夏女士说,老家湖北郧县公安局谭山派出所一名户籍民警告诉她,派出所只能开这样统一格式的证明,“不可能在上面另行标注‘同属一人’”。
这成了一个死循环,夏女士想取股市里的钱,但无法提供“有效证件”,银行按规定需要证明,而派出所却不能出具手写的证明。就这样,银行、派出所,河南、湖北,她来回跑了多次,“就是绕不出来”。
工行秦岭支行郁行长介绍,按规定他们是没权给夏女士转户的,因为这是三方关联业务,但考虑到她的情况特殊,已经把她的资料和详细情况向上递报,现在只能等上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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