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公开曝光欠债不还的公职人员
11月6日,长葛市纪委、监察局对该市百余名有不良贷款的公职人员,下发最后通牒,11月20日后没有足额还清不良贷款的党员、公职人员,市纪委、监察局将依据规定,严查重处,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金融机构将依法提起诉讼,并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报送组织、人社部门,作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依据。而此前的10月30日和11月4日,长葛市当地媒体先后两次曝光有不良贷款的公职人员名单。
[调查]两次曝光74名公职“老赖”
据悉,第一次曝光的是正科、副科级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明细表(如图),共42笔,涉及人员17人,总金额1122.17万元。
第二次曝光的一般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明细表,共75笔,涉及人员57人,总金额1375.96万元。
曝光内容包括:借款人单位、借款人姓名、职务、结欠金额、借款日期、到期时间、性质等。
据大河报记者了解,该市共有百余名有不良贷款的公职人员,已经曝光的两批共计74人,剩余部分人员名单将择期予以曝光。除在报纸上刊登外,当地电视台也对此进行了曝光。
在曝光的名单中,公检法等部门的人员,无论从借贷的次数和数额等方面来看,占的比重相当大。
长葛市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刘某,从2006年到2009年间,个人贷款5笔,金额158.72万元,担保贷款4笔,金额167万元,两项共计325.72万元。其中2008年6月30日,一次贷款80万元。
长葛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左某,在2008年间,个人贷款2笔,金额110万元,担保贷款3笔,金额132万元,两项共计242万元。其中2008年10月6日,一次贷款80万元。
长葛市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董某,2010年12月31日,个人贷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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