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城中村街道边,随处可见加盖的民房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算算村民们的“加盖补偿账”,除去建筑成本,落到手里的“拆工费”并不能让他们“一夜暴富”。
读者反响
治理加盖还得政府出面
“刚改造的时候觉得挺恨人的,让我没地方住,不过后来觉得挺好。”在郑州漂泊了3年的小王说,城中村的环境确实和小区没法比,“私搭乱建,鱼龙混杂”。
郑州市西四环边谷庄村的赵先生向记者投诉了他们村加盖乱象。他认为,必须政府出面才能改变这一现状,“太猖狂了,盖了也不敢让人住。”
“现在都没说拆迁的事,但为了以后能多弄点补偿,村民们忙得不可开交。”他说,他现在唯一担心的事情是,拆迁之前的安全问题谁来管。
补偿情况
过去:加盖部分按比例置换新房
根据河南省农村土地管理规定,在城中村,只能盖3层建筑,加盖部分均属于违建。
记者调查发现,早些年,加盖房在改造中也能获益不少,当时这些拆迁多是按照“一村一议”的办法进行。
文化路北段某村的村民老徐告诉记者,当时由村里去跟开发商谈,金水区的桑园、徐寨、黄家庵一带,就采取用加盖部分置换安置房的政策:3层以上的,加盖面积按一定比例置换安置房。
总体来说,居民还是有便宜占的,加盖房子成本每平方米约400元,而新建的安置房,1平方米得七八千元。
2006年上半年拆迁的燕庄村,村民没遵守“村民房不超过3层”的规定,盖5层、7层的不少。赔偿时,3层以下按1∶1置换安置房,3层以上算违章建筑,按一定比例置换安置房,过渡费按总面积计算。
郑州市民马先生的舅舅就是燕庄村民,在自家5分地上盖起5层小楼,光安置房就拿到1000平方米,过渡费也很可观。
“我舅舅拿着拆迁款,加上加盖部分之前收的租金,在未来花园买了180平方米的房子,50多万元,一次性付清。”
现在:3层以上只给拆工费
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个趋势,在村民看来,加盖的钱越来越难赚了。
惠济区的弓先生就是某城中村村民,因为熟悉当地情况,这几年一直在为拿地的开发商工作。
他告诉记者,近年来政府改造力度加大,在补偿标准上也更加细化,“现在各区差不多,3层以上算违建,只给拆工费,金额也不高。”
“3层以上的房屋,拆了也不一定能顾住本。”老徐说,2007年,自己贷款几十万元在宅基地上建起7层小楼,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因为要自住和出租,房子采用较为坚固的框架结构,承重柱、大梁、圈梁都有,算下来每平方米成本在500元左右。前年拆迁时,3层以上的2296平方米不计入拆迁补偿面积,只按照每平方米400元补偿拆工费。
同村的阿军一直在建筑公司工作,他家的房子只有3层,一层都没多盖。
在阿军看来,不少村民跟风加盖,还是不了解政策,觉得加盖部分能一样取得拆迁补偿,可事实上,补偿的拆工费,可能连加盖的成本都顾不住,“费力、担风险,又挣不来多少钱,我才不去做呢。”
对于有些村民用100多元1平方米的价格加盖简易房的做法,他觉得不靠谱:政府收房时会派人入户检查房屋质量,你房子造价多少,人家一眼就能看出来,拆工费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若不能‘走后门’,光凭省工省料想挣到钱,真的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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