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邮政储汇局原局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等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一审,此案庭审进行了4天。
除了陶礼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托管部原总经理兼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李春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托管部原副总经理孙丽娜也一同受审。
背景
陶礼明被控制后 供出中邮储两名高管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陶礼明于2012年6月7日被鹤壁市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同年12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因涉嫌受贿,于2012年12月19日被批捕。
报道中称,陶礼明被有关部门控制后,主动交代了和李春太、孙丽娜违规超发国债并对外投资获利一事。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2013年12月,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陶礼明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李春太涉嫌挪用公款和贪污,以及孙丽娜涉嫌挪用公款进行了并案侦查。今年8月,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
陶礼明被控受贿超千万元
10月29日上午9时,庭审开始。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朱军、贾银高、胥扣才(3人另案处理)利用陶礼明、张志春(另案处理)的职权,在融资过程中共同收取融资客户的好处费7800余万元,陶礼明分得230万元。
2002年4月至2012年5月,陶礼明利用职务便利,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折印制业务、人事安排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534万元、美元99万元、欧元1万元。
2000年至2004年,陶礼明与李春太合谋,由李春太安排孙丽娜先后八次超发凭证式国债共计人民币4.2亿余元,3人将其中七次超发国债中的3.4亿余元以单位名义陆续转出用于对外投资,并谋取个人利益。截至案发,尚有4271.8万元未归还。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李春太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中邮证券公司资金1200余万元,将资金存入财富管理中心小金库,并将其中的1166万元用于归还其挪用国债资金造成的亏空。
进展
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将择期宣判
中国邮储银行成立于2007年3月20日,是在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组建的商业银行,是中国邮政集团100%控制的国有独资银行。陶礼明是中国邮储银行的首任行长,正厅级,曾任中国邮政储汇局局长。
审计署曾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
审计署指出,邮政储蓄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治理结构不完善、行政化管理现象突出、相关决策程序缺乏控制、关联交易管理不健全。
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陶礼明、李春太、孙丽娜的辩护人均出庭为各被告人进行了辩护。
10月29日、30日、31日及11月3日,庭审持续了4天,昨天下午2点20分,庭审结束。据鹤壁中院介绍,陶礼明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河南商报记者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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