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房屋被烧得一片狼藉
昨日凌晨2点左右,郑州玉凤路一小区居民家中起火,整栋楼居民被呛醒。但当邻居起床观察时发现,起火房主却在屋外淡定观火,邻居报警反遭其威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房子着火,房主却淡定观火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位于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的一个小区,在小区四号楼,刚入一楼就闻到一股烧焦的气味,走步梯上至6楼,发现5楼到6楼的步梯墙壁被熏黑,整个6楼的楼道也被熏黑,用手指轻叩墙壁,墙皮就能脱落。受高温烟雾的烘烤,走廊顶上的电灯和烟雾报警器也已变形。在走廊中间位置604号房内,地板上满是混合着灰烬的泥浆,壁挂式电视机已被熔为一坨塑料,一张床被烧得只剩下弹簧,挂式空调被烧得只剩下铁皮,整个屋内已无一件完好家具。
围在失火房屋门口的邻居们告诉记者,火灾发生于昨日凌晨2点左右,火势很大,起火后,浓烟迅速笼罩整栋居民楼,很多居民被呛醒。在物业和消防队员的疏散下,居民们通过安全通道聚集到楼下空旷地带。但让居民们愤怒的是,起火房屋的主人曾阻止邻居报警。
“我被呛醒了,一看,恁大的烟,我赶紧打开后窗户,并报警,但是他们居然说‘谁报警弄死谁’。”失火房屋隔壁的苑女士说,“不报警,我们屋里住的三个人都得死!”
记者在苑女士家里看到,房屋墙壁已经被烧裂,廊灯被烤变形。苑女士回忆说,自己的木质衣柜紧贴墙壁,被子和衣服都放在里面,当时墙壁已经被烧红,很容易引燃自己的房屋,她不得不报警。苑女士的室友告诉记者,她捂住口鼻逃出房屋时碰到了隔壁的房主,两人十分淡定地观看火势,自己大声呼喊邻居们赶紧疏散时,也遭到威胁。
邻居称是放火,房主不承认
失火居民楼为公寓楼,房屋为小户型,每户面积不大,人口较稠密。据小区物业经理介绍,失火房屋房主登记为一刘姓女士,屋里住着一对情侣,但一度有业主投诉称,两人深夜常常吵架,严重影响其他居民休息,曾有业主因此报警,民警赶到后也只能对其进行劝导,但并不奏效。有邻居告诉记者,失火前,他们也发生了激烈争吵,还摔东西。
火灾发生时,浓烟席卷了整栋居民楼,根据小区消防报警记录显示,凌晨2点17分,起火房间烟雾报警器报警,随后,从6楼至23楼所有烟雾报警器均开始报警。
多位邻居告诉记者,是这对情侣吵架后放火,小区保安也向记者证实,失火后,他赶到现场灭火,却看到他们在一旁观看,一点也不着急。昨日下午,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昨日凌晨,这对情侣已被警方带走调查,两人都喝了很多酒,他们自称因醉酒后抽烟,不小心导致失火,对于邻居们反映的阻止他人报警情形,两人矢口否认。目前,两人已被治安拘留15天,起火原因,警方和消防部门正在调查。
火灾不仅让这对情侣的屋内财产化为灰烬,也让邻居们遭了殃,一些公共设施也遭到破坏。小区物业经理称,已经开始统计损失,并着手修复被烧坏的设施,至少需要4万元。民警称,这些损失将由物业和受损业主向失火房主索赔,如协商未果可向法院起诉。
这下问题来了
在自家纵火要担什么责?
如果有人纵火烧了自己的财产,殃及他人,该承担什么责任?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表示,如果是过失导致失火,比如做饭、抽烟等非故意因素导致的火灾,肇事人要赔偿他人损失。但如果故意纵火,那当事人不仅要赔偿他人损失,还可能涉及纵火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事犯罪,并因此身陷囹圄。即便纵火只是烧毁自己财物,并未损害他人财物,但因为行为已经对他人财物或者公共财物构成威胁,也同样可能涉及纵火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
(记者 朱建豪 李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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