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开办地方频道须报批、商业网站地方频道不得从事新闻采访、地方频道使用独立域名需重新报批……9月5日记者获悉,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下发文件,组织开展对违规网站地方频道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近年来,中央新闻网站、全国主要商业网站以及省属新闻网站在我省各地设立的分网、分站、分频道(统称为“地方频道”)日益增多,影响力日益扩大,已成为我省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开展舆论引导的重要阵地。但与此同时,个别地方频道中各种不规范的行为也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频道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违规采写编发和超范围转载新闻,有的甚至借网络舆论监督之名进行新闻敲诈,不仅引起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对,而且严重扰乱了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损害了地方频道形象和公信力。为切实规范网站地方频道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四部门联合在全省规范网站地方频道管理。
明确地方频道开办资质。中央新闻网站开设地方频道,须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核同意,并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开设地方频道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省属新闻网站开设地方频道,须经省辖市、直管县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开设地方频道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商业网站开设地方频道,须报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但不得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省属商业网站开设地方频道,须报省辖市、直管县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备案,但不得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批准或报备设立的网站地方频道由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
经批准设立的网站地方频道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分离经营性行为和新闻信息服务行为,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在网站地方频道落实设立总编辑制度、内容管控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网站编辑资格准入制度等“四项措施”。
具体的清理整治时间安排是: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20日为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31日为规范办证阶段。(记者 谢建晓 实习生 刘琰)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