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简称《意见》)。要求郑州在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
这意味着,今后,郑州市看守所内的在押人员和留所服刑人员,都将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其诉讼权利将更好地得到保障。
“这样,通过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可以将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诉讼阶段,由审判阶段提前至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同时,可实现法律援助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全覆盖,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据参与制定该《意见》的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徐苏介绍,今后,处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都可以获得法律援助。(记者 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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