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星级管理:政府奖惩分明 各村踊跃“摘星”

2014-07-17 09:22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对照星级标准干事业,有目标,也有压力,但更有动力,对社区工作是个促进。”7月16日,宝丰县城关镇东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柳长伟电话中这样说。

  他所说的星级管理标准是宝丰县推出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管理办法。今年5月,该县决定对全县320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实行星级管理,围绕“建设富强宝丰、幸福宝丰、文化宝丰、生态宝丰、和谐宝丰”,对应设立了富强之星、幸福之星、文化之星、生态之星、和谐之星的“五星”标准,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对照“五星”标准创星、争星。

  在星级管理标准制定中,该县强调“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每一个“星级”,都制定有详细的标准和认定办法,让评比有据可依。比如,富强之星就有5个标准:村(社区)综合经济实力排序达到全县前20强;粮食单产增速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村(社区)内注册的工商企业产值增速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村(社区)内注册的工商企业税收增速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土地流转面积500亩以上。

  “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前20强的村(社区)可直接获得富强之星,其他村(社区)只要达到后4个标准中任何三项也可获得富强之星。”宝丰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该县还制定了奖惩措施。获得“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获得奖励;对获得“二星级”、“一星级”的,所在乡(镇)党委责成其制定晋星办法和整改措施;对达不到“一星级”的,调整该村(社区)党支部班子。

  “实行星级管理,极大调动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积极性。”宝丰一位县领导说。据介绍,实行星级管理以来,宝丰各村(社区)踊跃“摘星”:为夺得“和谐之星”,柳长伟任职的城关镇东街社区,采取村干部上门入户访民情、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栋”等措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动了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记者马禄祯)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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