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管局等部门支招 维修基金可建充电棚

2014-06-14 07:57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规划局、郑州市房管局、郑州市建委、郑州市民政局近日下文要求从6月6日起,已投入使用的小区都要建设电动车充电棚。但一些小区没有建设资金怎么办?一些小区没有用地怎么办?一些小区无人牵头怎么办?……针对诸多焦点问题,几部门支招应对。

  建个充电棚需要多少钱?

  50平方米20个插座的充电棚,价格一般约1.2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供电动车充电的充电站有投币和刷卡两种。投币的,一元钱有能充4小时、6小时、8小时三种;刷卡的,相对便宜些,相同的充电时间,有的只需0.8元。有20个插座的充电站一般价格在2000元左右。

  车棚是按平方米计算的,每平方米价格在100元至500元不等。按每平方米200元计算,20个插座50平方米(长10米、宽5米)的车棚,约需1万元。一个充电棚,充电站和车棚加起来的价格一般在1.2万元左右。

  没有建设资金,找谁?

  可使用维修基金,或建设单位出资、居民集资,也可市场化运作

  6月9日,本报刊登郑东新区绿地老街小区因没有充电棚,30栋楼无楼不飞线,居民纷纷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一事后,6月10日,郑东新区管委会如意湖办事处副主任王方亮召集绿地社区、小区开发商河南老街坊置业有限公司代表、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民警在社区办公室商讨如何建设充电棚的事。目前,小区内有4个自行车棚,最好先在这4个车棚内安装充电装置。河南老街坊置业有限公司代表高先生说,如果领导同意,工程部门将会立即组织实施。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联系高先生,他说目前领导还没有做出最终决定。王方亮说,办事处已经接到了郑州市五部门要求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车棚的通知,一定会督促绿地老街的开发商积极参与到充电棚的建设中,尽快开工建设。

  郑州市房管局物业处处长程建颖说,建设电动车充电棚可以使用维修基金,可以由建设单位出资建设,可以由居民集资建设,也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由专业公司建设并负责后期运营管理。

  有资金但找不到地方,咋办?

  可在小区楼头、巷尾等地建,如业主同意,也可利用公共用地

  郑州市东岸尚景小区位于三全路和文化路交叉口东约100米路南。自从出过一次电动车充电着火事故后,物业对建充电棚的事更为上心。

  前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走访发现,此前电动车充电着火的10号楼前,停了很多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的现象仍然存在。小区各个通道上,机动车停得满满当当。

  说到建充电棚的事,小区物业项目部张经理一筹莫展。他说,其实在上次电动车充电着火前,物业就已开始考虑建充电棚的事,之所以迟迟没建,是卡到了实在找不来地方可建。资金问题,物业可以想办法,但没地方建最让人头疼。

  开发商前期建设时,没规划车棚,目前小区内唯一的开阔地带仅有9号楼前一块硬化过的空地,物业曾试图征询业主意见,能否将充电棚建在那里。但空地前后两栋居民楼的业主都不支持,认为平时业主可以在那活动,如果再被占据,就连一块活动地方也没了。因此,建车棚的事一直搁置。

  无奈,他们又考虑在绿化带上规划出一部分地方建车棚。“我们的想法是,楼前楼后绿化面积不小,向开发商和规划部门申请,看能否划出宽约1.5米、长度可长可短的绿地。但开发商说小区目前房产证还未办理下来,占用绿化面积的可能性不大。”张经理说,他们物业能想到的最后一个办法是,在小区西南角靠墙的位置,建个小型的,最多容纳百十辆电动车,但相比于小区2000多户居民的1100多辆电动车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

  郑州市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已经投入使用的小区,可以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充电棚,在征询业主同意后,还可以利用公共用地建设充电棚。

  无主楼院,该谁来牵头?

  考虑让办事处牵头、社区居委会负责对接

  6月11日,在郑州市花园路166号院正泰花园小区,记者看到,院内有两栋楼,没有开阔地带,仅有三条公共通道,而且两条通道都十分狭窄。

  说起建充电棚的事,小区内几位居民都表示赞成。居民说,因为没有充电的地方,大家都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尤其是临街的一号楼,有时能有一二十根电线悬在半空。一旦建了充电棚,不但可以为电动车遮风避雨,还能消除火灾隐患。

  对此,小区管理员赵先生说,该小区原是无主楼院,此前负责管理的物业公司因物业费低而撤离,后经社区委托,他和老伴俩人在此代管。“物业费低,时常收不齐,现在收的物业费只够维持看门、垃圾清理等基本工作。”赵先生说,要建充电棚,目前最大的难题是谁来牵头建?因为小区租房户有55户,约占近一半,租房户住的时间不长,不关心小区建设,加之小区没有业委会,仅凭他和老伴,不好办。

  郑州市公安局、规划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通知》中要求,民政部门负责督导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建设和统计工作。民政部门要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应建和已建成电动车充电库(棚)的住宅小区名单报民政局社区建设处。

  郑州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说,针对那些无主管楼院充电棚建设问题,“或许最后还是得考虑让办事处牵头、社区居委会负责对接”。

  小区推迟不建,咋处理?

  消防部门要求其进行整改,若不整改将追究法律责任

  位于棉纺路和秦岭路交叉口西北角的秦江花园小区,因没有充电棚,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现象非常严重,6月9日,本报报道后,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的丁东红副主任立即与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后勤部负责人联系。但该公司后勤部负责人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因为秦江花园是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的家属院,目前由其后勤部负责管理。该公司后勤部负责人赵先生昨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区原先建设有自行车棚,因为下雨时雨水滴到车棚上影响部分夜班职工休息,后来,就拆除了车棚,并将这个地方改建成了绿地。只有将来条件具备了才能建设充电棚,至于什么时候具备条件“不好说”。

  郑州市消防支队社会防控办公室副主任李联合说,小区有管理单位,如果其管理单位不按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公安消防机构将会按照《河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要求其进行整改,如果还不整改,将会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策划社会新闻中心 执行记者周广现宁田甜)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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