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地,路边的树已枯死
事故过去快5个月了,至今,没有权威的检测报告来告诉这些村民:家里的水到底能吃不能吃。一直为此事奔波的村干部说,他打算做两手准备:一边打官司,一边继续汇报。
安监部门
我们只能应急处理
没有监管和处罚权
虽然在事故发生之初,西峡县职能部门就采取了应急措施,但越来越多的村民发现饮用水变味了。
6月9日,西峡县安监局副局长王廷臣说,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此类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泄漏,当地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应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他表示,他们能做的很有限。“一辆货车和一辆安徽牌照的罐车相撞,不能界定为安全生产事故。说白了,这是异地车、异地人、异地物,我们只能做应急处理,但没有监管和处罚权。”王廷臣也感到苦恼,312国道横穿西峡50公里,类似的预警已经不止一次发生,“之前也发生过类似事故,但这次是最严重的,发生了泄漏。”他希望能建立相关的同行间的通报机制,或者是给予事发地职能部门更为直接的监管权。
环保部门
目前县里还没能力核定该事故的污染情况
西峡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陈铁林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在事故现场,环保部门的处理办法分两种:路上的覆盖上黄土吸收,流入河道的则筑坝拦截。
虽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但在陈铁林看来,对于县级环保部门来说,这项工作的难度极大。“我们在环境监测设备、人员素质方面都十分薄弱,只能做浅层面的检测。”他说,目前西峡县环保局还没有能力核定这个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污染情况,更别提出具权威的鉴定报告。
如今,他们只能建议重阳镇政府委托疾控部门先做饮用水的检测。
昨日下午,河南省环保厅宣传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无法判断重阳镇是否造成大面积水污染,希望当地环保部门通过逐级上报来推动事件发展。
村干部
准备一边打官司 一边继续向上汇报
重阳镇政府包村干部李金喜,一直在村里和县、乡中间奔走。他说,从送水到现在都快5个月了,该汇报的也汇报了,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上报的村民却越来越多。
“井里的水已经委托县疾控中心化验了,说指标都合格。”但李金喜了解后发现,疾控中心只能检测饮用水的21项指标,气味啥的都没法鉴定,“谁也不敢跟村民保证,你喝吧,我负责。”
昨日下午,省疾控中心专家祝刚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当地环保部门最好把河水和村民的井水一起取样,这样才能全面了解当地的水质情况。
重阳镇正打算给受影响的村民装上自来水,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一是钱,二是污染影响范围。”李金喜说,钱的问题已经请镇司法所启动司法程序,希望从当事车辆公司那里获得的赔偿,作为自来水工程的资金来源。
“但上级部门不给个检测报告,确定影响范围有多大,这自来水还是没法装。”李金喜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他只能做两手准备,一边打官司,一边继续汇报。(记者 王杰 侯建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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