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扈森
举措篇
2010年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铁规”在一些村庄成“空规”“老版”:
2010年10月6日,郑州市陈寨一幢6层居民楼,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引起火灾,造成楼内14名住户受伤。2010年11月30日,柳林镇柳林村一栋5层居民楼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发生火灾,造成3死2伤。
“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2010年12月2日金水区政府专门下文要求“规范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管理”,“铁规”要求,城中村出租房屋业主必须在出租楼房一楼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专用房间,专用房间必须设置固定充电插座,安装断电保护装置,房间内必须安装简易自动喷淋系统,系统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电动自行车车主从承租房间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所有出租楼房的门庭、楼道、过道禁止存放电动自行车,严禁在以上区域进行充电,并要求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
然而,大河报记者到金水区的枣庄和东关虎屯两村采访,发现这个“铁规”如今已成“空规”。
暗访地:枣庄
6月6日上午,大河报记者首先来到枣庄村,在村子南头的一栋7层民宅前,只见楼前的墙壁上电线密密麻麻犹如“蜘蛛网”,在楼前门口,从楼上扯下的一根电线正在给一辆电动自行车充电,还有几根电线缠在下水管上,另有几根电线缠在防盗窗上。“现在住户都上班去了,晚上很多人从楼上房间里扯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一住户说,该栋民宅里并没有充电专用房间,村子里也没有集中充电点,只好自己拉线充电了。
在另一栋楼的一楼楼道里,也是电线纷飞,有3辆电动自行车正在充电。“这里没有专门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地方吗?”“肯定没有,要有怎么会在一楼过道里充电。”一位住户说。
记者随便在村子里看了看,发现很多民房里都有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
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枣庄社区的曹主任说,他们也不断给枣庄村出租房屋的房东和租户说,不让私拉电线、不让在一楼过道里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那样不安全,可有些人就是不听。
暗访地:东关虎屯村
随后,大河报记者又来到东关虎屯村,在村东头的一栋楼前,只见从楼上扯下十几根电线,有3辆电动自行车正在充电。“我准备来这里租房住,怎么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呀?”记者问房东,“多简单,你从自己租的房子里拉根电线下来充电不就行了。”女房东说。
记者在该村采访发现,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同样比比皆是。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的田女士说,区里一再要求不让在都市村庄里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可东关虎屯村还有这种现象,他们会让社区人员前去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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