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门要债出"狠招" 住在对方家中20多天获刑1年

2014-06-03 07:0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找人要债,他们使出“狠招”,住在对方家中20多天。此举触犯法律!近日,沁阳市法院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去年10月,马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苏某。听苏某说手里有一批铝料急于出手。据马某供述,为购买这批铝料,他先后支付给苏某现金35万元。但苏某在收钱后,却没有给马某铝料,马某给苏某打电话要钱,苏某电话关机。情急之下,马某叫上好友杨某到苏某家中要钱,扬言不给钱不走人。不堪其扰,苏某的母亲离开了家。接着,马某和杨某买菜做饭,在苏某家住了20多天。

  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赵莉)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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