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计生30年 少生人口3000万

2014-05-26 06:46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东方今报记者 董彩红 首席记者 梁新慧)“河南成为全国首个人口过亿省份,整整推迟13年;计划生育30年,少生人口3000万……”随着“单独二孩”政策迈入倒计时,我省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的历程,也引起了大家关注。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哪些问题?东方今报记者采访了河南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入解读。

  【解读】

  “单独二孩”放开

  可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

  “‘单独二孩’政策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可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昨天,河南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水平,改善家庭人口结构,增强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和养老照料功能,更好地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同时,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可以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

  【成绩】

  “计生”30年

  累计少生3000多万人

  “单独二孩”政策的倒计时推进,也反映了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些积极显著节点。

  据悉,2010年7月,河南省的总人口达到1亿人,成为全国首个人口过亿省份,据悉这个数字的到来整整推迟了13年。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作为全国第一户籍人口大省,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累计少生3000多万人,这一成就有效缓解了人口过快增长带来的巨大压力。

  【阶段】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人口增长转型阶段(20世纪70年代初—1995年)。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

  第二阶段 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1996年~2005年)。人口计生工作由以行政手段控制超生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科技等手段引导群众少生优生转变。

  第三阶段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阶段(2006年—)。人口计生工作的中心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

  【梳理】

  我省计生法律法规出台过程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1990年7月1日,《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施行。

  ★1991年3月9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

  ★1991年5月12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

  ★1993年6月30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规定》。

  ★2000年3月2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2000年3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意见》。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

  ★2003年7月25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2006年12月17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2007年1月1日,《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施行。

  ★2007年3月28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

  ★2008年12月8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河南放宽计生政策 “双独”夫妻可要第二胎,也成为全国最后一个实行此政策的省份。

责编:任治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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