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有好坏 新手爸妈擦亮眼

2014-05-24 08:10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郑州金水路一家月子会所,走廊上悬挂着“萌宝”们的照片,以营造温馨、轻松的气氛

  郑州金水路一家月子会所,走廊上悬挂着“萌宝”们的照片,以营造温馨、轻松的气氛 刘栋杰/图

  映象网讯(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赵丹)月子中心在郑州兴起,还受到不同程度的欢迎,但因为月子中心无国家标准、无行业标准的现实,律师建议,双方最好提前签订协议,约定服务内容。

  预产期7月份的李女士正犹豫,到底去月子中心还是在家里“坐月子”?她的朋友意见分两派:去,“一站式”服务可尝试;不去,几万元干点啥不好。在郑州,开设月子中心的有医院,还有商家。月子中心无国家标准、无行业标准的现实,也提醒消费者需谨慎。律师建议,双方最好提前签订协议,约定服务内容。

  【市场】

  入住率并非满员

  郑州现有多少家月子机构?没有部门统计准确数据。

  综合多位月子中心从业人员的说法是,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环境较好)的有四五家,起价在上万元。“像城中村、居民楼里的不好估算,比较多。”一位为开月子中心几乎“摸”遍郑州市场的负责人说 。

  东方今报记者探访多家月子中心时发现,入住率并非满员,有不少空房。业务人员发广告、电话营销,极力推荐。“这种行业没有固定好坏时期。”有从业人员评价,“整体供大于求。”但是,月子中心市场空间确实存在。

  准妈妈王女士认为,上万元的月子服务,自然有其市场。“经济条件好、家人允许,去外面‘坐月子’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不过,王女士自己还是准备在家“坐月子”。

  “月子中心是(开办者)内部服务的延伸。”郑州市卫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现在很多家庭就一个孩子,对护理等要求比较高,月子机构应运而生。

  虽然月子中心市场有空间,但行业准入门槛低、缺少统一标准规范等现实,也在提醒着消费者多留心。据了解,目前母婴保健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专门的经营范围、行业类别表述及注释,所以被归类于居民服务中的“家庭服务”,还未对月子中心的开办设置专业准入门槛。

  此外,商家会把专业营养师、有“名医入驻”或有医护背景的人士提供服务,这无疑能给产妇吃下“定心丸”,但业内人士提醒产妇要仔细辨识。

  【期待】

  急需早日出台统一行业标准

  月子中心兴起的背后,不乏产妇投诉的情况。

  “宝宝在月子中心发烧入院了,工作人员‘踢皮球’,该找哪儿投诉啊?”“××月子中心太差了,根本没宣传时说的那么好。”有网友发帖反映。

  据媒体公开报道,上海曾爆出“天价”月子会所里,14名母婴交叉感染红眼病的事件。西安月子中心也出现过产妇在“月子餐”里吃出米虫的事件。

  不但产妇担忧,事实上,月子中心也有担忧。“毕竟孩子那么小,产妇又比较虚弱,万一在这儿有个什么事儿,咱也怕担责任。”一家月子中心负责人说。

  有声音认为,月子中心市场渐成规模,母婴保健服务行业急需统一的行业标准来进行规范,内容应包括母婴保健服务必备条件、房屋设施设备、服务质量、卫生、安全、人员等多个方面。

  提醒

  提前签个协议 遇麻烦好维权

  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瑞丽认为,月子中心尚属新兴行业,无国家标准无行业标准,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更谨慎一些。

  李瑞丽建议,消费者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的月子中心,服务相对有保障,万一出现问题对方也有实力赔偿。另外,提醒消费者和月子中心签订协议,对于彼此应尽责任一一约定,双方对协议条款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再交钱、入住。协议里还要标明违约责任,比如,月子中心服务不到位是退钱还是怎么办。“口头约定的月子中心,尽量不要去。”

  李瑞丽称,双方签订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应,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可进行法律援助。

  东方今报记者了解到,为约束双方,一些月子中心会和产妇签订协议书。

  郑州南阳路一医院月子中心负责人王丽春介绍,他们会和产妇就价格、服务项目,以及屋内陈设损坏赔偿细则等内容签订书面协议。“产妇要住一个月,什么都要事先说明好。”

责编:任治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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