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禁售偷拍设备 部分商家“抽屉里”偷着卖

2014-05-07 06:38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见习记者 刘羽/文 记者 袁晓强/图)5月1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偷拍设备,但记者在郑州一些商家暗访发现,仍有店主在偷卖偷拍设备。

  5月1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实施。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走访郑州一些电脑商城发现,伪装成纽扣或眼镜等外形的窃听偷拍设备,仍在偷偷售卖。

  【暗访】

  店家很警惕

  问清缘由才能看货

  5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郑州市文化路上的创新大厦,发现多数商家已不见堂而皇之地销售窃听窃照器材。

  “有没有录音笔,最好能录音也能录像的?”记者询问一个店主时,原本热情招徕顾客的女店主,立刻变得十分警觉,开始上下打量记者。随后,女店主问:“你要干什么用?”记者借口记录公司会议内容。

  之后,女店主从柜台下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外观似“录音笔”的设备,让记者拿着试录。女店主介绍这款设备自身内存8G,视频与音频可同时拍摄3个小时。

  “这种装有针孔摄像头的眼镜,是现在最好的设备,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在创新大厦二楼,一家卖摄像设备的店内,一位男店主向记者推荐“眼镜窃拍器”。

  在创新大厦,纽扣式偷拍机最便宜,150元左右;钢笔式和手表式有些落伍,200元左右;眼镜式和汽车钥匙式,价格一般在360元到480元之间。

  记者在创新大厦走访了6家卖电子配件的商家,他们都在偷偷卖着“窃听窃照设备”,且都会先问清购买缘由,才让看设备。

  【网络】 网上卖得火 月交易成功1500余件

  在创新大厦,商家们还是比较低调的,在“抽屉里”偷偷销售窃听窃照器材,然而在网络商城,同类产品可谓风头正盛。

  昨日下午4点,记者在某网上商城上,输入隐形摄像机搜索发现,在售宝贝1368件,其中销量最好的某品牌微型摄像机,30天内竟交易成功1526件,五月一日至五日,付款购买200余件。

  在网络商城上搜索“定位”或“隐形定位器”,都能搜索到不少疑似窃听窃照器材,商家多将其备注为“老人监听、儿童监护、防盗设备、微型防丢定位器”等。

  记者发现,网上销售的具有窃听和窃照功能的“定位器”,价格从50元到15100元不等。

  【说法】 销售或使用 将被罚款3万元以下

  根据《规定》,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公安机关负责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的认定工作。对经公安机关认定的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经公安机关认定的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销售经公安机关认定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不构成犯罪的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丽认为:“国家相关部委出台此规定,初衷是防止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被公众滥用,设备被非法使用。对于媒体工作需要进行暗访拍摄,或者警务人员刑侦办案时的适当使用,可进行详细的补充规定。如果市民自己购买,用于防贼防盗,也不应该定性为犯罪。”

  读一送一

  麻阳3名公务员 窃听偷拍县委书记获刑

  据湖南日报2013年10月23日报道,当年10月22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麻阳县委书记被偷拍一案,在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名被告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严重干扰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已经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3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据悉,麻阳苗族自治县三位公务员为求升迁,居然在县委书记的饮水机螺帽中暗藏窃听偷拍设备,窃听偷拍县委书记长达7个月。

  观点PK

  对于《规定》中提到5月1日起,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网友也有不同声音。

  异议

  @刘言非语:犯罪的是人,只盯着器材说事,值得商榷。就好比一把菜刀,用它切菜时,就是一把普通的厨具,但要是罪犯拿去砍人,就成凶器了!

  @就找虾米哥:迷你机或者隐蔽式的安防探头怎么办?

  @之乎者也:突然觉得人生好无趣啊!自己在手机上装个“偷拍神器”的软件,玩玩也违法吗?

  赞同

  @CLOUD吱吱: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要做,否则会上头条的。这种东西还是禁了好,要不然,坐在自己家里,都觉得四周都是眼睛。

  @虫虫di声音:支持一下,这样的窃听窃照必须整理呀!我可不想成为什么“门”的主角!

  @虫虫特工队:网上经常看到个人隐私被偷拍,甚至因此而被敲诈、勒索的新闻案例,感觉窃听窃照设备的使用让人很没有安全感。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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