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招20类考生可享加分 包括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

2014-04-29 06:5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今年郑州中招,可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将增多。昨天,郑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学生报名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20类考生可在郑州中招中享受加分照顾,比去年新增4类。此外,外来务工人员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子女也有资格享受分配生照顾。

  [变化] 20类考生可享加分照顾新增四类“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

  今年中招享受加分照顾的对象增多,共20类。分别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侨眷考生;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移民考生;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其中,后4类“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为今年新增的可享加分照顾对象。

  按照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利好]父母在郑缴1年以上社保子女可享受分配生待遇

  去年,郑州中招政策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放开。符合条件的“外来娃”第一次可报考郑州的任意一所学校,也可享受分配生待遇。

  今年,“外来娃”仍将继续享受这些便利。要想取得分配生资格,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以下要求: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

  此外,具有郑州市区户籍,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学生,也可享受分配生照顾。

  据了解,往年中招,分配生可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下50分的照顾。

  提醒

  如何认定享受分配生照顾的学生资格?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学校要按照以下认定办法,对享受分配生学生的资格进行审验。据介绍,具有郑州市区户籍学生,需查验学生户口簿,审核初中入学录取通知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查验学生户口簿,父母在郑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父母开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初中阶段父母一方在郑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初中入学录取通知书。

  (记者 谭萍 实习生 高胜楠)

责编:李宜馨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