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起,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开始实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更全面,投诉也多了起来。记者昨日从省12315指挥中心获悉,一季度消费者咨询涉及新“消法”相关内容的,占到全部咨询量的一半以上。
特点
新“消法”实施后网购投诉同比增一倍多
据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统计显示,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咨询有20536件,占咨询总量的51.28%,而其中以“商品7天之内是否都应当退换货”的咨询居多。
商品消费类投诉共7429件,居投诉量首位,占到投诉总量的65.20%。而举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无证照经营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上。
新“消法”实施以来(3月15日至4月8日),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20095件,同比上升8.51%;其中投诉4484件,较去年同期上升89.20%。
记者注意到,新“消法”实施以来,与网购相关的受理量,由去年的105件猛增至今年的250件,增长幅度达138.10%。
案例1
莫被手机虚假宣传忽悠
案例:济源市的常先生,元旦期间在手机超市买了一款1200元的智能手机。销售人员介绍手机配置时,告知常先生该款手机处理器是四核,但常先生买回去后翻阅手机说明书时才发现处理器是双核,常先生在购机后第三天找商家要求调换,却遭到拒绝。
工商分析:一些商家在销售手机时会夸大手机性能进行虚假宣传,如宣称手机处理器是四核,而实际是双核。此外商家宣传的手机分辨率、摄像头像素等也往往会含有“水分”。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一定要核对好所购机器配置是否与商家宣传相符。
案例2
汽车维修保养需防猫腻
案例:代先生去年7月26日在信阳某品牌4S店买了一辆汽车,不久就发现发动机无力发抖,后经4S店检查发现机器出现严重故障且无法维修。经协商,4S店同意更换发动机并赔偿代先生经济损失4000至5000元。
该4S店于2013年12月29日为代先生更换发动机并装配完毕,说赔偿金需向上级和车厂总部报批,让代先生等待消息。但3个多月后4S店仍称总部没有批复需继续等待。
工商分析:不少汽车经营者在汽车“三包”期内,只提供修理和更换零部件业务,自行免除了在保修期内为消费者提供更换整车和退车的责任和义务。
消费警示:保存好购车和维修凭证,维护好自身权益。
(记者 孟令强 实习生 李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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