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淮河滩区11户房屋重建救灾款占为己有,克扣洪灾抢险军人的生活招待费,信阳息县陈棚乡武装部原部长李克良因犯贪污罪被二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4年开始,国家发改委调拨专项资金支持我省黄河滩区、淮河滩区遭受洪涝灾害的群众进行灾后重建,息县陈棚乡是被扶持灾后重建的对象。该乡闫湾村上报29户五保户进行重建,每户建住房一间,上级每间拨付专项资金4285元。由于8间未建成,上级按21间拨款,分三期共拨款8.9万余元。
息县灾后重建指挥部两次拨款后,2005年12月,余款3.7万余元存折由分管协调息县灾后重建工作的李克良领取。2005年12月28日,李克良从银行把存折上的11户房屋重建款3.3万余元取出据为己有。
2007年,息县发生洪涝灾害,约40名武警官兵进驻息县陈棚乡抗洪抢险,陈棚乡党委拨付5万元生活招待费用,李克良负责官兵的生活招待。其间,李克良让人出具的领条上多虚列了1.3万元,将这笔款占为己有。
2013年9月,息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李克良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李克良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4603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亲属将赃款全部退还,依法可从轻处罚,二审判处李克良3年有期徒刑。 (记者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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