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4月15日至30日将进行高考体检

2014-04-10 07:04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洛阳市招生办获悉,洛阳市2014年高招体检工作将于4月15日至30日进行,全市13459名考生需要参加体检,洛阳市区体检地点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

  洛阳市招生办普招科科长高冰南提醒考生,体检结束后,考生应对体检信息认真校对,审查无误后再进行签字确认,防止出现错漏。考生体检信息表实行考生签字负责制,任何人不允许代签,谁签字谁负责。

  此外,化验异常和体检需要复检的考生,需由考生本人写出申请,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4月29日前交招生办普招科,于5月9日上午8时到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复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少数因故未能按时参加化验的考生须自带照片,由学校派专人带队到就近学校或直接到河科大一附院检验科空腹采血。此外,单招类考生不再进行体检。

  河科大一附院医生提醒考生,在采血的当天早晨要禁食水(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勿进食水),体检前一天及当天早上要避免剧烈运动。考生体检前一周应尽量避免服用损肝药物及营养品,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若病情需要则不必强行停药,体检时需向医生说明。如在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慢性疾病,正在用药治疗者要向医生说明,以免影响检验结果。考生若有发烧症状,可向医生申请延缓几天再进行体检。

  高冰南提醒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患有严重精神性疾病、严重血液病、严重心脏病、严重传染病等无法完成学业的严重疾病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此外,对于一些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种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的考生,学校的部分专业可以不予录取,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导致考生专业受限的疾病主要包括: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视力不达标、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等。

  “还有一部分考生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高冰南说,这类考生为身体不合格,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这部分考生应先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记者赵腾飞通讯员郭航行)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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