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三航海小区绿地改造停车场
天气暖和了,其他地方都在栽树,有小区却在毁树。一些小区打着停车位和绿地提升改造的口号,将小区内的部分绿地改造成停车场。园林执法部门表示,市区公共绿地和停车位的矛盾很突出,但目前园林部门禁止以任何名义将绿地改造成停车位。如果市民再发现无证毁绿的,可直接拨打0371—55075365园林监察电话进行举报。
4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京广路与政通路交叉口附近的七一三航海小区。小区内绿地多分布在南北两栋楼之间,面积都不算太大。在33号楼附近,记者发现至少三处楼间绿地已被拆除,有的刚平整好,有的则刚刚铺好渗水砖。在23号楼和24号楼之间,机器轰鸣,工作人员正在铲除原有绿地,数棵碗口粗的大树根部周围已被挖开。
在13号楼北侧绿地上,记者见到了一位自称物业公司负责绿化工作的员工。她说,小区内的机动车数量最近几年迅速增加,物业为解决停车位矛盾,开始改造停车场。改造过程中移走的都是业主自栽的一些树苗或果树,推掉的都是业主自栽的花草和蔬菜。
“我们要建设文明绿化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和共用绿地杂乱等现象,影响小区的形象。”她说。在小区入口处,记者见到了物业公司3月22日出台的一个告知书。告知书称,为规范小区停车秩序,解决业主机动车辆停车难,对小区住宅楼周边实施停车位改造施工。
记者咨询多位小区居民,他们说,从4月5日开始,物业方面就开始对居民楼周边的绿化带进行拆除,一些比较大的树木都被直接拉走,树坑也被匆匆掩埋,很难被发现。“小区绿地毕竟是属于业主共有。”有居民说,他们不允许把免费的公共绿地改建成收费的停车场,希望小区能尽快补种或恢复绿化。
“夏天连个乘凉的地儿都没了”
无独有偶,二七区教苑小区,也发生了绿地变成收费停车场的事。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二七区行云路南段的教苑小区南院,小区的绿地现多是小树,而地表植被已经被铲除殆尽。记者发现,1号至6号楼前的绿化空地已经变成了停车场,停车锁还是崭新的。在4号楼东侧的一块绿地上,绿地已全部变成了停车场,透过刚铺的砖瓦,还能看到几簇未被铲除的地表植被。
“我们这个小区是1998年建的,2000年开始入住,当时建的时候没有规划停车位,所以现在把这些绿地改成了停车位租给了我们,一个月50块。”一位刚下班正在停车的先生告诉记者。
“这本来就没有点绿色,都建成了停车位,一点绿意都没了!”一位老大娘告诉记者,“到夏天连个乘凉的地儿都没了!”
记者在小区南院门卫室外的黑板上看到一则通知,也通过物业证实,该小区建时没有规划停车位,在今年年初才进行停车位改造。停车位占用的是小区公共面积,确实是收费的,每月50元租金,只针对业主办理。
禁止将绿地改造成停车位
根据《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树木、绿篱、花坛、花带、草坪无论权属归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拆除。市区单位、居民区、私房庭院内,如要砍伐、移植树木、绿篱,拆除花坛、花带、草坪,需经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发放砍伐许可证和绿地占用许可证。擅自改变绿地用途,除责令限期改正外,还要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
郑州市园林局负责审批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市区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将小区绿地改造成停车位,而且也不会给他们审批。这两个小区升级改造绿地,也未提前报告给园林局。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处罚。
园林行政执法队一张姓负责人说,目前园林局未批准过小区将绿地改造成停车位,遇到这种问题,他们一般都会进行处罚。
一业内人士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道路绿地和商品房楼顶、外墙、楼梯、楼道一样,属全体业主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用。改变公共区域性质和用途要经业委会通过。小区绿化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其规划和布局是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擅自改变用途属于破坏规划行为。
园林行政执法队张姓负责人说,如果市民发现小区私自毁绿,或改变绿地用途,可拨打园林电话0371—55075365举报,也可以发送邮件至记者邮箱LRCdahebao@163.com向本报反映。
车位多了绿化没少
2012年,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130万元对老旧小区学田千禧园、天勤家园、紫东花苑等几个小区进行汽车停车位改建,方法是在小区草坪上铺上草坪砖,既不减少绿地面积,又解决了广大业主的停车问题。(记者刘瑞朝实习生王晴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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