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设社区矫正管理局 专管社区服刑人员

2014-04-03 06:49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河南将设社区矫正管理局

河南将设社区矫正管理局

   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文 袁晓强/图)与社会脱节、老婆要离婚,被减刑假释后的乔松(化名)面临着诸多问题。在接受社区矫正半年后,乔松遇到的难题全部解决了。昨日,东方今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河南将设社区矫正管理局,这样将会有更多的轻型犯罪服刑人员通过社区矫正得到帮助,真正回归社会。

  【消息】

  河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获批

  “非常期待。”对于即将设立的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郑州市文化路司法所所长王凤利认为,无论从技术装备还是人员配备上,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都将会让基层司法所配备更专业的司法力量。

  社区矫正被称为“没有围墙”的改造,是指将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之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社会团体等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近日,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设立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狱内侦查总队的批复》(简称《批复》),同意设立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

  《批复》明确规定,社区矫正管理局为省司法厅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监督检查全省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拟定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故事】

  一名社区矫正者的家庭救赎

  “相对于隔离,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更需要帮助。”王凤利说,工作人员很注意保护他们的隐私,帮他们尽快回到正轨,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乔松就是一个缩影。

  乔松刚三十出头,案发前在一家单位当司机,200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12年9月,在监狱服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减刑假释,之后接受社区矫正。

  “整个人看上去很颓废。”郑州市文化路司法所副所长李艳广说,几次接触下来,他们找到了症结:在监狱住了5年,和社会严重脱节;出来后没工作,老婆要和他离婚。

  随后,王凤利开始“对症下药”开导乔松先找工作养家。乔松于是很快又找到了一份司机工作。和老婆的关系也慢慢恢复融洽了。

  【解读】

  社区矫正是“没有围墙”的监狱

  在郑州市文化路司法所,记者看到了一套手机信号监控系统。社区矫正人员持有的手机,实时显示在电脑屏幕上,信号精确到街道路角。该手机必须保持开机状态,一旦拨打需要本人接听,如果矫正人员走出法定范围,系统会自动报警。

  这个系统被称为“电子围墙”。截至2013年底,全省129个县(市、区)已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共发放定位手机17440个。

  “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在行动上相对自由,但在行为上绝对不自由。”王凤利说,大部分人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但也有例外,省司法厅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14年2月,全省累计对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135人,撤销假释1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51人。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省司法厅正在整合各地现有平台,筹建全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全省专职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并且正在探索在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建立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沿革

  四年中6万人曾在社区服刑

  2009年11月,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同年,省司法厅启动试点工作,明确郑州、焦作、漯河为社区矫正试点市,到2011年12月在全省全面启动。郑州市文化路司法所,正是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2300多个司法所中的一个。

  “第一个来接受社区矫正的人,犯的是故意伤害罪。”昨天下午,文化路司法所副所长李艳广回忆,程涛(化名)是文化路办事处辖区一名居民,当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王凤利介绍,进入社区矫正的都是初犯,罪行一般比较轻微。

  省司法厅提供的数字显示,短短几年内,我省从试点时期的3个省辖市、21个县、40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发展到覆盖全省的所有省辖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截至2014年2月,全省大约有6万人像程涛一样,犯罪后通过社区矫正的方式在监外服刑。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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