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路治欧 见习记者 肖萌) 3月26日,兰考县委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十不准”》,规范兰考县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焦裕禄任县委书记时曾制定《干部十不准》,因此,这次公布的规定被称为新“十不准”。
51年前,因自己孩子看了一场“白戏”,焦裕禄不但把家人“训”了一顿,命令孩子把票钱还给戏院,还专门起草了《干部十不准》,就此来要求所有的领导干部。一张戏票引出的《干部十不准》影响了兰考县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51年过去了,兰考县委根据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新“十不准”,除了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也是对焦裕禄精神传承和发扬的一种表达。
新“十不准”与焦裕禄时代“十不准”相比,有相同之处,如“不准赌博、不准挥霍浪费”,也有与时俱进防止权力寻租的内容,如“不准私自从事商业营利性活动”、“不准对服务管理对象吃拿卡要”、“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谋取私利”、“不准公款吃喝游”。
在兰考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建军看来,新“十不准”很有针对性,“我们的服务窗口,直接面对的是全县群众,绝对不能吃拿卡要,更不能让群众多头跑、来回跑,要真正起到为民、便民作用。”
兰考新“十不准”
(2014年3月26日公布)
1 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贵重物品。
2 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谋取私利。
3 不准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
4 不准私自从事商业营利性活动。
5 不准对服务管理对象吃拿卡要。
6 不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
7 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8 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9 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10 不准拜把子、拉圈子。
焦裕禄时代的
“十不准”
(1963年春节前发布)
1 不准用国家和集体的粮食大吃大喝,请客送礼。
2 不准参加封建活动。
3 不准赌博。
4 不准挥霍浪费粮食,用粮食做酒做糖。
5 不准用集体的粮食或向社员摊派粮款演戏、演电影。谁看电影看戏谁拿钱,谁吃饭谁拿钱。
6 业余剧团只能在家乡、本队演出,不准借春节演出为名,大买服装、道具,铺张浪费。
7 各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都要以身作则,勤俭过年,一律不准请客送礼;不准拿国家物资到生产队换取农、副产品;不准用公款组织晚会;不准送戏票;礼堂10排以前的戏票不能光卖机关干部,要按先后顺序卖票;一律不准到商业部门要特殊照顾。
8 不准利用职权到生产队或其他部门索取物资。
9 积极搞好集体的副业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不准弃农经商,不准投机倒把。
10 不准借春节之机,大办喜事,祝寿吃宴,大放鞭炮,挥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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