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我省将改变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平衡状态,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增加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我省将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快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
今年,我省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配备5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大对首席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骨干的培训力度,省厅将在年内举办一至两期示范培训班。
(记者 王军方 通讯员 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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