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院拒接拒转急救病人可追责

2014-01-08 06:40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记者 付雨涵)昨日,东方今报独家追踪报道《急救“属地化管理” 请为生命让路》后,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董薇下午约见东方今报记者,他表示, 接诊转诊病人,省内早在2006年就有相关文件出台,而实际操作中如果出现拒接拒转病人的现象,可追责。

  问题1:相关文件如何规定

  董薇:2006年,河南省就下发有《关于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病人接诊转诊工作的通知》。实行院前首诊负责制,如在接诊急救病人后,本院技术条件有限须转往他院救治,或病人主动要求转院治疗,接诊医疗机构应先向120急救指挥中心报告,并做好病人的转诊和交接工作。

  问题2:监护型救护车能否满足目前需求

  董薇:监护型救护车比较贵,目前监护型救护车资源还不能满足全省重症病人的需要。自己医院没有的话,先看同城其他医院有没有符合条件的车辆。

  问题3:拒接拒转病人怎么处理

  董薇:120的资源是一个公共资源,当地的120不能满足本辖区危重病人转运的情况下,向上级或者郑州市120指挥中心求援,由上级120通过渠道来满足需要。郑州市120急救中心有向各市地转运病人的职责,有权调度省会郑州的急救站符合条件的车辆去接人。个别机构和人员不按照实施的,将追责。

  遇到拒接拒转病人情况,可向当地卫生部门反映,按照《河南省院前急救医疗工作管理办法》,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问题4:今年有何新举措

  董薇:第一是急救工作中心下移,向农村地区延伸,偏远地区、山区,政府投资力度,资源配置力度应该加大;第二是加强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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