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公布六行政诉讼司法建议书 河南开先河

2013-12-14 07:30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背景

  司法建议书极少对外公开

  一提到法律文书,大家立即会想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其实,法院还有一种重要的文书,就是司法建议书。

  所谓司法建议书,即司法机关对在司法活动中发现的、不属于司法机关处理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单位提出的解决意见和建议文书。

  由于司法建议书一般只针对涉案或相关行政机关、单位发布,极少对外公开,所以社会公众对它很陌生。

  郑州中院行政庭相关人士介绍,近3年来,郑州市法院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60余份。通过这些司法建议的落实,为当事人维权、行政争议化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更多的路径。

  意义

  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但不宜全部公开

  该人士介绍,由于司法建议不具有强制性,行政机关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实践中,被建议机关对法院司法建议作出积极回应和落实的,仅占一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称,公布司法建议书能够使公众监督行政机关落实司法建议,倒逼行政机关完善制度、依法行政。

  不过,姜明安认为,不同于裁判文书的是,司法建议书并没有确认最终事实,对于被建议机关的某些问题,法院可能尚存疑问。

  他说,如果司法建议书涉及国家秘密、个人或企业隐私或暂时拿不准的问题,则不宜公开。

  建议

  新行政诉讼法应明确

  司法建议的地位、效力

  如何避免司法建议没人“接茬儿”?

  姜明安说,目前行政诉讼法对司法建议没有规定。他建议,行政诉讼法修订时,应对司法建议的地位、效力、提出程式、反馈时间、置之不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

  姜明安认为,行政诉讼法应明确司法建议相应的法律地位,收到司法建议的机关、组织、团体、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如果不采纳司法建议,应在回复中说明理由。

  他说,法院发布司法建议后,如果被建议单位不回复,纪检监察部门应采取监督措施,应对相关领导人给予处分。同时,对那些不回复的单位,法院可以把其名单在网上“晒”出来。(记者 赵强)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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