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制度” 可找“准爸妈”陪审

2013-12-12 06:46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因涉嫌盗窃罪,17岁的小豆出庭受审。因其家人无法到场,法院指定了“准妈妈”时军陪他出庭。昨天,郑州金水区法院在河南首次引入了未成年人刑案“合适成年人制度”。

  小豆今年17岁,8月7日,他在一个网吧趁人熟睡偷走一部苹果手机。9月初,他又在一家酒店偷走李某某2600元现金。

  昨天,该案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小豆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盗窃罪。然而开庭时,小豆的父母和姐姐都无法到场参加庭审。

  征得小豆同意后,法院通知在金水区妇联工作的时军为“合适成年人”出庭,作为小豆的“准妈妈”,代替小豆的监护人陪审。

  引入这种未成年人刑案“合适成年人制度”,在河南尚属首次。据统计,之前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约有10%的法定监护人缺席,这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8月,金水区公、检、法、司联合出台了《关于社会调查及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实施细则(试行)》,挑选10名热心未成年人工作、沟通能力良好且有法律、心理学或教育学基础的市民为“合适成年人”,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准爸妈”出庭。小豆的“准妈妈”时军便是其中一位。(记者 赵强)

责编:程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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