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天明路一家大型超市员工抓住一“小偷”。
“小偷”是位50来岁的妇女,她试图辩解,“忘了付钱”。超市防损部人员反驳:“当时我看到她往自己的红袋子里装百合等商品,还不往车里放,左顾右盼很不对劲儿。然后她一手提袋子一手推车去结账,还特意用布盖在袋子上。最后她只付了车里两小袋面粉26元。”等妇女过了检票口,工作人员上前将其拦下。
妇女闻此满脸通红,但仍坚持自己是忘记付款。调取监控录像后妇女才承认确实是有意偷的:“身上只带了100多元,却想买更多东西,就偷了5包百合干、1包枸杞、1袋莲子……”
经核算,被偷商品合计价值212元。妇女羞愧难当,直言人品比物品更贵重。随后,她被长兴路派出所拘留两天。在此,我们就不公布妇女的任何信息,希望她改过自新。
(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刘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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