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
不该挪的挪了
8个省辖市、32个县(市、区)挪用保障房资金38706.89万元
在资金使用方面,部分省辖市、县(市、区)挪用、违规套取、克扣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还有的地方,由于工程进展缓慢,导致保障性住房资金“沉睡”。
挪用
审计发现,8个省辖市本级、32个县(市、区)的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8706.89万元。
这些钱用到了何处?“大多用于市政工程、办公楼建设、设备购置、企业注册资本、房地产开发、办公经费、职工养老保险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已追回被挪用的资金16188.89万元。
套取
3个市、县虚报资料和数据违规套取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75.98万元。
克扣
2010至2012年,11个省辖市本级、77个县(市、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8584.83万元。
闲置
70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由于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459560.96万元,其中有62个市、县224770.76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闲置半年以上。
不该收的收了
财政、人防、税务等部门违规收取税费57678.40万元
招标
项目违规招标、转分包等,都可能使保障房“被注水”。审计发现,12个省辖市本级、37个县(市、区)的126个项目存在违规招标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508618.57万元。
用地
在用地上,3个省辖市本级、14个县(市、区)36个项目将建设用地46.31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6个省辖市本级、25个县(市、区) 129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5745亩。
转包
5个省辖市本级、14个县(市、区)的31个项目存在违规转分包、肢解发包问题,涉及合同金额38107.70万元。
收费
10个省辖市本级、25个县(市、区)的财政、人防、税务等部门违规向保障性安居工程收取各种税费57678.40万元。
不该分的分了
政府分配职能却被开发企业越俎代庖
审计发现,有1个省辖市本级及3个县(市、区)违规委托开发企业履行政府职责,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2308套,另有6个项目代建企业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924套。
审计还发现,另有2235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12个省辖市本级、93个县(市、区)70410套保障性住房处于未分配状态。
不该超的超了
22个保障房项目价格虚高
审计抽查了41个已销售的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22个项目销售价格虚高,平均成本利润率为16.4%,超过国家规定的3%利润率水平。
除了价高,部分保障房质量差也是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其中,4个省辖市本级、25个县(市、区)的85个项目未按规定执行必要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存在着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等问题。另外,5个省辖市本级、21个县(市、区)的132个项目的 63132套保障性住房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未同步规划。有12225套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未按规定执行抗震设防、建筑节能等有关强制性标准。3177套保障性住房存在渗水、外墙脱落质量通病等问题。(记者 张渝)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