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权去地方化、行政化改革,我省法院先行一步
在试点法院,大量裁判文书的审批权限已被下放给主审法官
因财政权、人事权受制于地方,基层法院一旦遇地方干预,很难保持独立审判。从12月1日开始,作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洛阳中院将正式启动一项司法制度改革,让法官在不受外部干预的情况下断案。而从今年开始,我省6个中院、30个基层法院试行“新型合议庭制度”,这意味着在审判改革的路上,我省法院已先行一步。
洛阳中院,本月试水审判权改革
从12月1日起,洛阳中院作为全国试点单位,将和国内其他6个中级法院、2个基层法院一起,尝试启动一项为期两年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长期以来,因为法院的人事权、财权隶属于地方、受制于地方,一旦地方干预,法院独立审判就难以保障,进而影响司法公正。今年10月15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下称方案),确定全国7个中级法院和2个基层法院为试点单位,我省洛阳市中院名列其中。
改革将从今年12月正式开始试点,为期两年。试点改革方案主要围绕法院“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两大方面展开,主要目标是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维护独立审判原则等,以期解决长期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司法效率低下等问题。
新型合议庭制度,我省多地法院已试水
事实上,今年起,我省法院已经掀起一场涉审判权的司法改革,在全省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去年8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试点“办案标兵小组制度”,引起了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的关注。今年4月,省高院经调研研究,决定在全省6个中院、30个基层法院试点新型合议庭制度。
记者了解到,郑州高新区法院的主审法官在新制度实施后,不管登记案件,不管发应诉手续,只管审理和判决,审案效率大大提高,每周结案从10件左右提升到30件。更重要的是,每个团队就成了相对固定的合议庭,不用像以前那样开庭前再临时找人。
新型合议庭运行后,法院将大量裁判文书的审批权限从庭长下放给了主审法官,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判决书,不再由主管院长签发。这样,主审法官具备审签权限,减少了裁判文书层层签发的环节,直接解决了长期为人诟病的“不审案子的人决定案子的裁决”的问题。
“新型合议庭制度不仅解决了多年来合议庭存在的合而不议、形同虚设的老问题,而且解决了法院审判资源分散、谁都能当法官办案子的平均主义,办出一些违背常规常理、令人啼笑皆非的案子的深层次问题。”张立勇说,最根本的好处是减少了腐败,现在一个法院一二十个审判长和主审法官,给了法官很大的审判权,也给了很大的责任和压力,这将是司法审判“去行政化”的突破之举。在审判改革的道路上,河南省法院已经先行一步。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乔小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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