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一铝企的工人在忙碌。省直管县巩义市将来可能发展成为区域性大城市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将对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实行由省全面直管。
“省直管县最大的红利是机制红利。”上述部分省直管县相关官员在郑州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永城市委副书记韩涛
今后招商,县里能直接拍板
永城市委副书记韩涛希望全面实行省直管后,能最大程度放权于地方,加大简政力度,“把现在能放的权限放尽,包括审批权、行政管理权,以及省辖市的垂直单位,都交给地方管理”。
对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一些疑问和担忧始终存在。比如,在省直管县政策的冲击下,一些地级市政府担心所属县脱离自己的控制,便把下属县市改为区。而对县级政府来说,更渴望改市或省管县,对县改区较为抵触。这导致上下级博弈激烈,双方存在冲突。
全面实行省直管县之后,这种冲突会否延续下去?韩涛明确地说:“不会。”
“省直管县对我们是个新的起点,下面要做的就是用好整个政策。”在韩涛看来,此项改革最大的红利是机制带来的红利,因为这直接带来的结果就是,减少行政层级,减少行政审批,给省管县扩权、让利,有利于增强省管县地方政府的主动性和活力,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这对于招商来说,特别适用。”韩涛说,以前没有省直管时,作为一个县级市,没有立项的权力。有些项目的招商,需要很长时间,甚至有的拖得久了就拖没了,比如一些时效观念比较强的高科技项目。
他说,省直管后,有些重大项目,省直管县就可以立项,由省发改委备案。直管县直接可以论证,拍板决策是否引进。“有些本来需要上报省辖市的,现在在本地消化,在永城范围能办的就办完了。”
巩义市委副书记马志峰
巩义要建区域性大城市
元旦起正式实施省直管县的10个县(市)中,巩义是多次荣登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榜单的明星县市。这个GDP早在去年就突破500亿元大关的县级市,以往在产业发展规划中的重要定位之一是:努力打造世界一流千亿级铝工业基地。
如今,省直管县后,作为全省区域经济的一枚棋子,它的城市定位将更加丰富。
11月30日,在郑州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巩义市委副书记马志峰第一句话就是:“省直管县让巩义直接与省直厅局对接,减少了中间环节。”
“以前,一般要层层审批,先是把项目报到省辖市,经省辖市筛选后再上报相关厅局,现在是直接报,根据需要报。”在马志峰看来,巩义进入省直管县实施名单后,将对巩义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全方位的历史影响。
“省直管前,巩义是郑州大都市区的组成部分,它的一些功能要符合大都市区建设。直管之后,按照省委要求,要在郑州与洛阳之间建成一座功能完备的区域性大城市,对巩义来讲,这个影响是划时代的。”马志峰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省直管县将成为巩义城市功能塑造的一个转折点,此后,巩义将从单一重工业城市功能向全功能转变。
之前,按照郑州市要求,巩义市提出要努力打造世界一流千亿级铝工业基地,巩义市对铝工业发展提出的具体目标为:到2014年,铝工业销售收入力争突破1000亿元;到2016年达到1300亿元。
马志峰说,发展千亿级铝加工基地,定位于郑州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服务郑州大都市区,这是郑州发展的需要。省直管县后,巩义将从城镇化发展、产业布局构造等多方面完善和发展,一个崭新的、立体的县域“明珠”有了新的航行方向。 (记者 赵强 齐亚琼 郑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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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县”前世今生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县归市领导是一种政治常态。但这样的体制在现行法律中缺乏明确的依据。
此外,不少调查文章指出,现实中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市卡县”、“市刮县”、“市吃县”等问题。
市管县缺乏法律依据
不管是1954年颁布的宪法还是1982年修订过的宪法,其中规定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均为省、县、乡三级。而在宪法和其他的一些相关法律中,也没有地级市这个概念。
现行宪法的第三十条规定,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县、自治县、市”。也就是说,“市”与“县”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而且,无论是横向对比当今国际的通行情况,还是纵观古代中国,实行的都是三级行政体制。
而在事实上,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80年代,中国也都一直是中央、省、县三级行政机构。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渐演变成为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
这样的行政体制便会形成一个矛盾:在我国绝大多数省,县一级财政能力非常有限,但是它却承担了绝大部分的事权。市一级政府不享有事权,但是各县的财政收入却要向其缴纳。
这样,在省级财政向县级财政进行转移支付时,市级财政是一个纯粹的省县之间的中继站。出于利益的考量,中继站往往会截留或者延误相关款项的发放:对下“抽血”、对上截留。
“市卡县”、“市吃县”现象普遍
在市管县体制下,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区便成为饱受偏爱的“长子”,政府资金和政策都强烈对其倾斜,而那些较偏僻落后的县却只能任中心城市劫贫济富。在很多地级市争建“百万人口大城市”、“花园城市”、“联合国最佳人居城市”的同时,其所辖的县却成为国家级贫困县。
除此之外,在目前的行政体制下,市一级政府往往会把富庶地区收编为市区,而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县却没有更多的财政支持。
有媒体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的行政变化为例,剖析此类现象。
黄岩区原本是黄岩县,1989年升格为县级市。但是1994年,黄岩市最为富裕的路桥镇被分割出来,成为台州市的路桥区,黄岩市也撤市设区。
如果往更早追溯,作为台州市人民政府驻地的椒江区也是从黄岩区独立出来的。而黄岩的撤市设区,最终还引发了一场台州市和黄岩区历经8年的财政权纠纷,其核心就是,黄岩区和台州市都想拥有更多的财政权。
在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的官方网站上,有一篇名为《省直管县试点调查》的文章,这篇文章也从侧面印证了上述说法:
现实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市卡县”、“市刮县”、“市吃县”等问题。市通过其行政优势截留甚至剥夺县的资源,延滞县的正常发展,地级市成了县(市)财政的抽水机,也形成了权力和效率的“漏斗效应”,严重影响了县一级的发展……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6月,河南省在2004年5个扩权县的基础上,将省管试点的规模扩大到10个县(市)。(记者 段睿超 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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