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9月,省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了15.1%;取消不符合安居房条件的保障对象资格13810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据悉,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
对于省直部门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部分单位会议费支出超年初预算、专项经费中列支招待费”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规范了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据统计,今年1~9月,省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5.1%。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34.9%,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下降0.6%,因公出国(境)费下降25.9%。
对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资金筹集不到位、工程招投标不规范、违规领取廉租房住房补贴”的问题,相关部门认真做了整改,取消了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13810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557.11万元。
关于住房公积金收缴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悬殊大”的问题,超基数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融、证券、移动通讯、烟草、电力、高速公路等行业,2013缴存年度已作了纠正。
根据报告,2012年6月到2013年5月,省审计厅将审计发现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向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217件。至2013年10月上旬,相关部门已经查处完结196件,通报批评相关责任单位20个;处理处分相关负责人员28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8人、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69人、行政警告38人、停职免职8人、诫勉谈话71人、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36人、行政降级及调离岗位等其他处理52人。(记者 李娜 通讯员 刘恒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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