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方查载人摩的驾驶员被罚 市民称选摩的很无奈

2013-11-29 06:54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执法现场 邱晓峰/摄

  执法现场 邱晓峰/摄

  28日,在郑州街头,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民警在路口查载人摩的。

  多名受访市民表示,摩的虽然有隐患,但城市交通不方便,道路拥堵,选择摩的也是无奈之举。

  查处

  载人摩的被扣,驾驶员被罚款

  28日下午,农业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交巡警五大队民警发现一辆拉客摩的。乘客说:“打不上车才坐摩的,10元钱,本想着方便,谁想碰见检查了。”

  之后,民警将电动车拖上交通清障车。五大队一中队队长黄振勇说,对于摩的营运,交警不好处理,但会对其违法载成年人行为,罚款20元。第一辆车还未处理结束,民警又发现一辆摩的载客。民警同样对该车进行了暂扣。

  市民

  摩的虽危险,但方便、快捷

  尽管摩的在警方的眼中,是城市隐痛,但不少市民称,遇到急事儿,打不上车,照样坐摩的。

  市民王女士说:“上下班坐公交太挤,坐出租车太堵,走路太远,我又没有买电动车,平时就坐摩的。”

  10多名受访市民表示,郑州交通拥堵、公共交通设施薄弱,摩的才有生存空间,如果郑州的交通状况得不到改善,运动式“治摩”只能是“扬汤止沸”。

  疑问

  摩的营运,谁来管理

  对于如何治理摩的营运,黄振勇称,他们见到摩的,将登记驾驶员身份信息,如果拉客频繁,将组织他们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同时,依据相关法规,对摩的载人行为罚款20元。

  他称,非法营运的主管部门是客运管理部门。但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及其二级机构郑州市客运管理处表示,四轮以下车辆,如摩的营运,并不属于他们管。

  郑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颁布实施的《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显示,禁止电动车、三轮车、观光车等非法营运,并有处罚规定。但该规定只适用于“郑州火车站地区的管理工作”。

  记者咨询民警及客运部门,并未找到针对全市明确处罚摩的营运的法律法规。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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