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花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交警对随意变更车道的机动车进行处罚。
11月26日媒体报道的《随意变道“跑入”交通陋习榜首》中,交警部门对“随意变道”这种陋习进行明确界定。昨日,记者随民警查处这一交通陋习,结果10多分钟就查处3起。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在市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由随意变道引发的最多。而因随意变道造成的事故,均由变道者承担责任。
【现场查处】
10多分钟内查了3起随意变道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花园路纬五路交通岗,跟随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常周阳现场查随意变道。
正当记者与民警交流时,一辆银色的大奔沿花园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进入花园路纬五路直行导向车道后,突然强行变更到左转道上,民警在路口将其拦下。
“不好意思,当时没有注意车道是实线。”司机说。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其开出200元罚款。
大约5分钟后,一辆黑色轿车从花园路纬五路左转道上,直接并道改从人行道上右转,该车司机被民警拦下。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短短十几分钟内,就有3辆车因实线随意变道被民警拦下,其中还不包括民警在疏导路口交通时的“漏网之鱼”。
民警常周阳透露,自己在这个岗上每天查处最多的交通违法就是违法变道行为,平均每天能查处30多起。
【提醒变道者】
即便没和后车“接吻”,也要对后车事故负责
“随意变道,即便两车没有接触,造成后车因避让、急刹车引发的事故,仍由变道者承担责任。”郑州交巡警一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郭志东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交警在对随意变道造成事故的责任划分上,均由变道方承担责任。
对于实线变道造成的交通事故,变道方将承担全部责任;而对于在进入导向车道前,虚线变道引发交通事故是否担责,郭志东表示,民警一般情况下根据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以及是否影响道路通行来划分责任。如果在车辆出现排队的情况下,驾驶员仍然强行加塞,引发交通事故,仍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一般情况下,民警会根据现场情况而定。”郭志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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