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拟立法:航班长时间延误可向航空公司索赔

2013-11-27 06:39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打“飞的”图的是个“快”,一旦遭遇航班延误,在“天气不好不能起飞”、“流量控制我们也没办法”等“强大”理由面前,乘客们往往只能是哑巴吃黄连,默默等待登机通知,乘客权益却难以维护。

  对此,我省拟出台法规,明令由航班延误或者取消,造成旅客、货物滞留的,相关机构应当为旅客和货主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给予经济补偿。在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河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接受审议。

  事件 | 航班延误八小时 旅客被干晾着

  飞行时间只有两个半小时,等飞机却花了8个小时。郑州市民李先生不久前遭遇了航班延误的无奈。“在等待过程中,服务人员只说了一句‘天气原因飞机不能起飞’,就此没有了下文。”李先生气愤:花了那么多钱,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与李先生有相同经历的人不在少数,大多数人默默地自认倒霉,可少部分人却上演过激行为——

  2012年5月1日凌晨,朱某在郑州机场因所乘航班延误,维权时不够冷静,将一铁隔离墩砸进柜台,并跳上售票柜台砸坏一航空公司广告牌,引起现场秩序混乱、旅客围观。

  “就航空公司和机场管理集团而言,总拿‘流控’、‘天气’作航班延误的原因,造成的恶果自然是‘狼来了’——旅客们不相信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航空公司高管说,自己可以体谅旅客们的心情。

  目的 | “机闹”频发,我省立法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近年来,民航局整治航班延误的政策不断,航班正常率却逐年下降。大河报记者查询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为82.65%,2010年下降为75.5%,2012年为74.83%。

  对于航班晚点造成的旅客损失,目前国内主要适用的法律依据是2004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分为两种:一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二是延误超过8小时。而航班延误的赔偿金额,各航空公司多自行规定为200元至300元不等。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旅客向我们反映了许多权益受损的现象,《条例(草案)》专门设立‘服务和保障’一章,设置了相应的补偿、救济措施和监督投诉机制,以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尤其是旅客和货主的合法权益。”

责编:南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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