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检察院消息,河南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的5个试点之一。接下来的一年中,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方面,将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办理进展和结果进行公开。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推进检务公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河南等5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省检察院决定,从今年11月中旬至明年11月,在省检察院和郑州、许昌、南阳市检察院及其所属基层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
据了解,本次检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控告申诉案件、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
对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方面的公开,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介绍,要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办理进展和结果进行公开。其中对厅级以上职务犯罪要案、纪委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和敏感性强的职务犯罪案件,须经上级检察院审核后,决定是否公开。
同时,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等涉案款物处理情况应依法公开。
此次试点工作中公开的各项内容,将在试点院门户网站、“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信访接待大厅等向社会公开。
张国臣说,检察院将开辟专门板块接受社会公众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和投诉,并及时向实名控告、举报和投诉人进行反馈。
他还透露,要建立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公开平台。(记者 李江瑞)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