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李娟娟)昨日,郑州市举行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郑州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20日,将在郑州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1月4日晚11时07分,郑州市经济开发区老南岗村一加高的都市村庄居民楼发生火灾。经开区管委会通报称,火灾致8人死亡,10人受伤。
昨日上午10时15分左右,在郑州司家庄村,东方今报记者看到,在一栋栋“握手楼”中间,各种各样的电线相互缠绕着,从一栋楼拉到另一栋楼,就像蜘蛛网一样盘踞在楼与楼之间。
“没人管,有铁通、网通等网线,也有电线,都是图个方便,就这样胡乱一拉。”一个过路的村民说,他们也很担心。
“这些电线乱缠绕,裸露在外面,容易短路。若遇到雷击或者其他明火,电线就很容易烧起来。”一商户说,一次他们这片电连线了,找了好久才找到症结。
记者在郑州刘庄看到,一居民自建楼房的一层,不足6平方米的房间用隔板分成两间,外边的一间堆放着液化气灶,还有老板睡觉用的一张床,里面的不足4平方米的房间里高低放置着10个液化气罐,液化气罐上锈迹斑斑,每一个气罐上都看不到安全检验的标识。
在关虎屯村,记者在一间干洗店的里间看到,离屋顶一米处搭建了一个小阁楼住人。房间里堆满了等待干洗的衣服,两个人站在里面都会很挤。服装布料的旁边,就放着用以生火的煤气罐,里面还有一个小房间,有人正在做饭。
整治措施
措施一:即日起,城中村成立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志愿消防队,建立多种形式应急救援队伍;
措施二:城中村有市政管网的,必须按标准安装室外消防栓,没有市政管网的,必须保证按照相关标准设置室外水源并配备取水设施;
措施三:城中村的主干道必须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车通道宽度和净高度不小于4米,营业摊位要画线经营,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措施四:超过3层且出租经营的建筑只有一部疏散楼梯的,要增加室外楼梯;出租屋、门面房严禁违规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在出租屋内设置液化气充装点;
措施五:城中村内居民不得在楼梯间、门厅、楼道等疏散通道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妨碍安全疏散;
措施六:门面房、出租屋都要配备灭火器、“消防红水桶”,3层以上每户要配置安全绳、防烟面罩等逃生工具;
措施七:对城中村内出租屋业主、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要进行消防定期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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