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由“谁治理”变“谁付费”
对于《决定》中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安排,周宏春总结了其他五个方面:明确了环保纳入政府职责范围;财税政策源头控制;资源价格改革;环境成本、生态补偿和强调排污者付费;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值得注意的是,“谁污染谁治理”在《决定》中被调整为“谁污染谁付费”。对此,周宏春说,原来的管理大都针对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强调的是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便于管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高污染企业不仅仅是计划经济,很多事情不是按计划来,而是按照市场规律、市场机制来办事。
而明年起开始实施的《河南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正是按照“谁污染谁负担、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建言
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多部门
统筹协调期待改革体现
周宏春提出,生态系统建设是否需要一个协调小组,值得探讨。
“2005年之前,中央设有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后来取消了,这等于环境协调方面在中央层面来看是削弱了。”周宏春说,生态建设如何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环保部出台了一些办法,地方也有一些行动,但实际上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面非常广,包括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维持、气候变化、循环经济等多方面多层次,不仅涉及环保部门,还涉及发展改革、林业等多部门,如何统筹协调这些,需要未来的改革来体现。
行动
河南加快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
年底前所有省辖市开测PM2.5
日前,河南省环保厅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省环保厅厅长张庆义表示,年底前,所有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全部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PM2.5并适时发布监测结果,淘汰或改造省辖市建成区天然气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组织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灰霾污染问题。
我省将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近期要加快推动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制定实施市县和产业集聚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记者 郑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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