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薄壁法庭内,一位身披灰袍的尼姑对着该院法官双手合十行礼,感谢法官调解了她与丈夫张某的离婚案件。
该尼姑自诉称今年64岁,曾经历过一次婚姻,育有一子。33岁那年,经人介绍与张某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感情不和,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为此她对婚姻极度悲观失望,多次要求离婚,而丈夫张某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无奈之下,她遁入空门,不愿再与丈夫张某有任何瓜葛。这一去,就是十年,出示的皈依证书显示,她54岁那年在河南焦作丛明寺剃发出家,58岁转至商丘市梁园区观音寺至今。
十年后,该女子专程赶来辉县,向法院起诉离婚,丈夫张某见已无和好可能,在法官的调解下,同意了离婚。(记者 任磊 通讯员 王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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