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占小便宜,她同意和陌生人私分“捡”来的“钱财”,结果不但没分到钱,自己的价值10余万元的金表、钻戒等物品还被人骗走。
10月14日上午,新密的李女士在街上等车时,过来俩中年妇女,其中一人穿蓝色风衣,另一人穿黄色风衣。
“蓝色风衣”对她说:“那个男人拾的钱包不是你丢的吗?”李女士抬眼看,不远处一中年男子拿个黑色钱包在数钱。李女士摇了摇头:“不是我的。”
“黄色风衣”说:“那个人捡的钱包里还有欧元,咱三个都看见了,见者有份,应该分给咱点。”
说着,三人就来到男子面前要求分钱。男子答应分钱,他们到一家饭店开了一个房间商量此事。
男子称,自己去把欧元兑换成人民币,“蓝色风衣”说为防止其独吞,要和他一起去。
男子又说:“咱们都把身上值钱的东西掏出来放到一起,谁也跑不了。”
就这样,李女士把自己的欧米茄金表、白金钻戒、彩金项链和苹果手机拿出来,和其他人的东西放到了一个黑提包里。
男子让李女士保管提包,他和“蓝色风衣”去换钱。不一会儿,“黄色风衣”称出去记下他们的车牌号,也出了饭店。
过了几分钟,没见有人回来,李女士感觉不对劲,打开提包一看,里面是一堆废纸,自己价值10多万元的金表、戒指、项链都不见了,她赶紧报了案。
新密市公安局刑警中队队长徐志强组织民警调查发现,骗子操湖南口音,坐出租车来到新密,得逞后又乘出租车离开。
11月11日,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民警将衡阳人周某和伍某抓获。
办案民警称,二人带妻子来到郑州,周某扮演捡包人,伍某在附近放风,二人的妻子扮作发现钱包的人拉人“分钱”。
将李女士的名表和首饰骗到手后,他们返回郑州,4万多元卖掉了表,分赃后回到湖南。为防被抓,他们还定有严格的“帮规”:自己人之间相互联系,以“丢疙瘩”作为暗语;一人落网,不准供出别人。
目前,被拘留的四人交代在新密和郑州已作案10多起。警方正在逐一核实。(记者 胡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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