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自今年8月份以来,洛阳市农村复垦土地面积达5000余亩,其中 1000余亩已经种了冬小麦,这与今年洛阳市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政策出台息息相关。
据悉,洛阳市国土资源局9月29日颁布实施新的《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新的补偿标准,包括平房、楼房、窑洞等主体建筑物以及附属物在内的多项建筑物补偿额度比2009年平均提高了18%。
另外,根据地类条件单独列出了水浇地、旱地、菜地的青苗补偿标准,极大地保证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比如,一亩耕地亩产小麦1000斤,乘以市场价1块多钱,可能一亩地最多补偿一千多块钱。”国土资源局一负责人说,“而现在水浇地每亩补偿1300元,旱地每亩1000元,菜地每亩1500元到1600元。”
据了解,今年以偃师市、宜阳县、伊川县三个单位为试点,使得农村的老宅、废旧砖瓦窑等废旧建设用地变废为宝,保证了洛阳市的耕地面积和粮食安全。
(记者 化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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