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司机被烧伤 证明与公司无关才付“救命钱”

2013-11-08 17:17 来源:映象网-新闻广播

  起早贪黑拉沥青挣钱,没想到由于翻车,人严重烧伤躺进了医院,事故发生至今四五十天,用人公司对伤者没看望一次,也没给过一分钱,竟然非让司机家属签写一份“此事故与公司无关,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的证明,否则不结运费。本台记者近日接到这样的投诉。

  ◆ 祸从天降,拉运沥青司机被严重烧伤

  投诉人赵春花是司机王国明的妻子,陕县张茅乡草地村5组村民,她说,9月7号开始,丈夫驾驶自家的货车以每吨50元的条件,从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往渑池拉沥青修省道S247,这样的运输司机有近20个人,9月15号早上六点左右,王国明行车到石豪煤矿下坡路段,不慎翻车,全身多处被热沥青烧伤,随后住进三门峡市医院治疗。

  经医院诊断,王国明属于热沥青烧伤全身多处50%TBSA 颜面部烧伤(双眼、口唇、双耳均严重受损),左手指掌指关节以远坏死,左时关节坏死。

  ◆ 自9月15日事发至今,运费讨要无果

  9月15号至今四五十天了,王国明做了3次手术,赵春花也3次找锦路公司负责人宋栓峡要运费治疗:

  “一把手出国了,等领导回来了,我给他反映一下情况,第二次我找他,他又说等领导从国外回来了,我家没有钱,亲戚的钱都借遍了,现在正在要命着呢,我没有一点办法,最后他说你自己想办法吧。第三次找他的时候,说要是给我要运费,你得给我写个与我没有关系的手续。”

  赵春花说,丈夫虽说不是你锦路公司的员工,毕竟存在用工关系,但是这个公司的人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赵:“当时领导开小车也去了,也没有救咱的人,起来走了。”

  记者:“这个公司的人去医院看过你老公没有?”

  赵:“一次都没有去。也没有问过一次。车翻了,让赔沥青呢。”

  ◆ 司机该不该赔付锦路公司沥青成本费

  王国明这个事件,牵涉一个问题,就是,王国明的货车拉的沥青撒在事故现场,王国明该不该赔付沥青成本?

  据王国明儿子提供的录音和文字介绍:目前这个事公司交给了公司负责人宋栓峡来处理,宋栓峡最近一次和王国明的儿子王宁进行了交涉,宋栓峡说,运费12000元,损失的沥青价值17000元,这样算起来,货运司机王国明还要倒给公司钱。

  王国明的妻子赵春花却说,在9月15日丈夫被拉到医院抢救的时候,她就想到了这个公司的沥青,给王国明的同伙刘红星打了个电话:

  “正在抢救的时候,我就打电话说车翻了,落到地上的柏油还能用呢,叫他赶紧把柏油转走,他说领导嫌你这凉了,不能用了,不要了。”

  ◆ 双方不签写书面文字证明事故与公司无关,公司概不结算

  最近王国明儿子王宁向公司的宋栓峡讨要公司时,宋栓峡说公司愿意拿出1万元,两清(双方结底);但条件是要有个书面的东西。

  宋栓峡:“你们要结就要写个啥东西,你就说与我们单位一点责任都没有。”

  王宁:“如果我们现在在你这拿一万块钱,要开个条,说我这出这车祸,跟你这单位没有关系?”

  宋栓峡:“本身出这个事跟我们就没有一点责任,我现在不但没有责任,还要追究你的责任。”

  王宁说,父亲经过三次手术还没有脱离危险期,急需大量“救命钱”进行后期治疗,但宋栓峡开出的条件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王国明事故,公司到底有无责任?有无责任与给付运费有无必然关联?

  王国明被沥青烧伤,到底和锦路公司有没有关系呢?记者就此咨询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看法不一。

  三门峡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

  “开着自己的车,给别人拉货,这叫加工承揽,一般情况下,对方是没有责任的。”

  “对方拿这一块作为条件,不给他结算,合适不合适?”

  “这个不合适。这个时候肯定先看病,不要讲条件,他这样有点不近人情了。”

  河南省某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则认为,锦路公司是有赔偿责任的:

  “给他认定为雇佣更合适一点,那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费、误工费,有伤残的,伤残补助金等。”

  ◆ 伤弱者恐惧冷漠刁难,和谐社会需要人道人情

  人命关天,意思就是说,不管什么事情,有关人命的事情最重大,面对一个浑身烧伤、面目全非、生命垂危的烧伤者,作为常人,应该是有钱出钱无钱出力,热心相助,躲避、推脱都是不道德的,更何况是有实力、有义务的公司?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远离冷漠和自私,更需要人道和人情的回归。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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