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警方通报胡万林案 身亡男子曾被授意喝下"五味汤"

2013-10-25 07:53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备受关注的“胡万林再涉命案”昨天有了新进展,警方正式发布案情通报,称涉案四人各有分工,一人负责宣传和组织人员,一人负责活动的联络,一人负责活动的服务工作,胡万林则负责传授“治疗”方法及健康知识。出事当天,死者曾在胡万林的授意下服用“五味汤”。

  活动组织

  通过QQ信息 收费组织“治疗”、培训

  昨天中午,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向大河报披露了“关于胡万林等人涉嫌非法行医犯罪一案”的侦查情况。

  通报称,新安县公安局2013年8月31日21时许接到群众报警,称新安县石井镇龙潭大峡谷一农家宾馆内有人生命垂危。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并控制了相关涉案人员。

  新安县公安局初步查明,2013年8月,吕某(女,43岁,河南省郑州市人)在网上宣传胡万林(男,64岁,四川省绵阳市人)能够医治百病的信息,并通过QQ发信息组织人员;胡万林负责授课,传授“治疗”方法及健康知识;唐某某(男,29岁,湖南省永州市人)负责活动的联络;贺某某(女,49岁,新疆石河子市人)负责活动的服务工作。吕某原计划前往小兴安岭地区组织此次活动,后因得知胡万林曾在新疆给洛阳白某(女,现年81岁)“治疗”过,遂以白某为例将培训、“治疗”地点更改为洛阳。8月30日,来自广西、湖南、四川、湖北、辽宁等地11人到达洛阳后,唐某某收取其中三人各1万元的“治疗”、培训费,贺某某收取食宿费。后因新安县龙潭大峡谷风景秀美,距洛阳较近,吕某临时将培训地点确定在该景区附近。

  案件发生

  喝下“五味汤” 男青年抢救无效身亡

  8月31日上午,胡万林、吕某等一行16人到新安县龙潭大峡谷一农家宾馆后,胡万林向云旭阳(男,22岁,漯河市人,郑州某高校学生)、农某某(男,49岁,广西南宁人)等人讲授“多喝水做到吐故纳新”等“治疗”方法,并让服用“五味汤”。唐某某依照胡万林所授之法调制“五味汤”,云旭阳等人在胡万林的授意下服用“五味汤”并反复饮用大量生水,后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宾馆老板发现后拨打120求救,医生到达现场即对云旭阳施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农某某也出现呕吐等症状,后经救治脱离生命危险,其余人员未发现异常。

  经鉴定,云旭阳符合因饮用含芒硝(类)的液体后引起恶心、呕吐等,合并肠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导致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征象。

  通报还称,犯罪嫌疑人胡万林等人在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以敛财为目的,擅自从事医疗活动,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胡万林、吕某、唐某某、贺某某4人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非法行医罪。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9月30日,犯罪嫌疑人胡万林、吕某、唐某某、贺某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持续反响

  司马南连发四段视频

  分析胡万林性格特点

  昨天上午,司马南在自己的视频节目《司马白话》中,对大河报报道的“胡万林重出江湖”事件通过四条视频进行了详细点评,“胡万林有一种病态的魅力,这种魅力就是极端自信,他眼睛盯着你‘三天就好’,让你不得不信。”

  关于替胡万林辩解的一种说法指“芒硝本来就能治病,自古以来芒硝就是中药一味”,司马南说自己并不反对,但是规范的中医院中没有给病人大量、不分症状地服用芒硝的,所以胡万林是一种不符合中医临床规范的、野路子的做法,并且从新疆开始就一路死人,到今天再一次导致这样的一个结果。司马南说:“在这次事件中,最应该吸取的教训是删去且不再恢复‘神医’这两个字,天下没有神医,胡万林不是神医,他连医生都不是,只是有一点精神偏执的一个犯罪嫌疑人。”

  对于“胡万林代表中医,你是迫害中医”的说法,司马南认为,胡万林如果是中医的话是对中医的诋毁,“胡万林是别人包装的中医,他打着中医旗号的出现是对中医捣乱”。

  (记者 李岩 见习记者 刘瑶)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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