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称,喷泉围着停车场排风口修建,建成以来基本没喷过水 记者 邱晓峰/摄
家住郑州某小区的张女士最近很郁闷,她说,自己居住的小区环境一般,地下停车场排风口上还建了一个喷泉,但物业费却要按照最高标准来收。对此,物业公司称,他们的收费标准是经过市物价局批准的。物价局表示,已经接到投诉,将会对小区重新查看、验收。
业主
按最高标准收费
物业做法不合理
张女士家住郑州市广电南路与经三路交叉口附近某小区,房子是2009年11月交的,次年入住。
“小区物业在没有获得政府许可的情况下,按照一级物业费的最高标准收取了我们两年半的物业费。”张女士说。
她出示的交费对账单上显示,2010年11月5日到2011年12月31日,物业费为1.37元/平方米,共收取2688元;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物业费为1.37元/平方米,共收取2332元;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6月30日,共收取1166元。
“按照国家规定,一级物业服务费才1.37元/平方米,我们小区今年9月份才验收合格,在此之前,为什么要收最高费用呢?”张女士说,此外,按照郑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指导标准,物业若想收取一级物业服务费,需要小区具有动态景观等要求,可是小区的动态景观仅有地下停车场排风口上的几根喷管,而且从来就没开过,它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张女士称,他们所在的小区最多只符合二级标准,收费不能超过1元/平方米,“一家多几毛钱,一年下来这笔费用可不小。物业服务得不好,我们业主不同意。”
物业
收费经过物价局批准
在小区物业公司,一名许(音译)姓工作人员称,他们的收费是经过物价局批准的,并在网上可以看到。
随后,该工作人员在郑州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上查询,并在“在线访谈”一栏目的回复中找到相关回复称,张女士所在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按一级标准执行。基准价为高层住宅每月1.10元/平方米,浮动幅度不超过20%。电子监控运行维护费单独收取,标准为每月0.05元/平方米。
至于张女士等业主反映的在验收合格前就收取了最高物业服务费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忙完这段时间就处理此事。
物价局
将对该小区
重新查看、验收
昨天下午4点多,郑州市金水区物价局物业费管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接到多起该小区的投诉电话,会在近期对投诉进行处理。当问起小区是否能够按一级标准收取物业费时,该工作人员称,该小区物业经过物价部门验收,可以收取。
该工作人员还出示了《郑州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标注显示要求一级具备条件为:按照一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管理住宅区建筑面积多层30000平方米以上或高层1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区完全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绿化率30%以上,有动态景观,住宅区有完整的安全防范及应急措施,房屋及配套设施齐全并保持状态良好等。
当问及小区这样的动态景观是如何通过验收时,工作人员称,由于标注没有具体规定动态景观具体是指什么,所以很难去作出裁量。
昨天下午5点左右,郑州市金水区物价局综合科张科长表示,他们已经接到多起该小区的投诉,明日(10月22日)就将向领导汇报并重新查看、验收该小区。
(记者 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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